北京市昌平人,1942年生,1965年參加工作,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現(xiàn)任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組長,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組組長、國家減災委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參事。1965年曾在云南省地礦局區(qū)調隊、物探大隊任工程師、教育科長、副隊長;1983年至1984年任云南省地質礦產局副局長;1984年任云南省科委副主任兼云南省科技干部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1987年任云南省勞動人事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廳長;1990年任國家勞動部工資司司長; 1992年任中國四達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1994年任勞動部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與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局局長;1997任勞動部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局長;1998年任國家經貿委安全生產局局長;2001年任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3年被國務院聘任為國務院參事室參事。閃淳昌是我國《安全生產法》及多項安全法規(guī)標準的主要起草人,主持過多起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如大連“5·7”空難、煙臺“11·24”海難、哈爾濱“2·2”特大火災等。在安全生產領域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2003年,參與了國家中長期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第九專題《公共安全科技問題研究》工作,并擔任課題組副組長。2003年至2005年,擔任國務院辦公廳應急預案工作小組副組長,在國務院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完成了國家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25件專項預案和80件部門預案的編制和審核工作,是《國家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主要起草人,初步建立起了我國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體系。曾多次在國家行政學院、浦東干部管理學院組織的省部級領導干部培訓班授課,先后在國務院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和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培訓班上進行應急管理專題講座,在湖北省委、寧夏自治區(qū)黨委中心組以及總參謀部、蘭州軍區(qū)領導干部學習班上講座,普遍受到了好評。擔任國務院參事以來,多次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向國務院提交了多份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得到了總理等國務院領導同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