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卦(1) 之六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煥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①故水火不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后能變化,即成萬物也。②
注釋:
①疾:急速。橈:本指舟輯。此引申為散,吹拂。燥:干。有干燥之義。盛:成。
②水火不相速:一本無“不”字。案上文“水火不相射”,“雷風不相?!保斠詿o“不”字為是。帛書《易經(jīng)》作“火水相射,雷風相榑(?。奔雌渥C。逮,及。悖:逆。
今譯:
所謂神,是指奇妙生成萬物而言。鼓動萬物,沒有比雷更急速的;吹散萬物,沒有比風更迅疾的;干燥萬物,沒有比火更炎熱的;喜悅萬物,沒有比澤更欣悅的;滋潤萬物,沒有比水更濕潤的;終結、開始萬物,沒有比艮更成功的。所以水火相互吸引,雷風不相違背,山澤氣息相通,然后才能變化而生成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