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爾維諾關于“經(jīng)典”的十四個定義中,他首先提及的是這樣一種,即經(jīng)典是那些我們經(jīng)常聽說“我正在重讀……”而不是“我正在讀……”的書。代表反復的“重”,放在動詞“讀”之前,對于某些沒有讀過某部名著的人來說,可能代表了一種小小的虛偽,但是不得不承認,對于那些愛書人來說,重讀更多是代表了一種無限重復的姿態(tài),生命不息,重讀不止。就如同博爾赫斯所言,世世代代出于不同的理由,以先期的熱情和神秘的忠誠,永無休止地重讀下去。<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舊書重讀也許不僅僅是因為它是經(jīng)典之作,只是因為它與我們過去的記憶相關。我至今還記得,許多年前的暑假,千里迢迢去看當時的女友,給她帶了一本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雖然我至今都不喜歡村上的書,但唯獨這本書還擺在我的書架上,不時重讀,記憶會瞬間倒流,閃回到那個青澀毛躁的歲月,這種經(jīng)驗回想起來很是溫暖。也許,為了要使一本書吸引我們,就必須在它所虛構的故事與我們的經(jīng)驗之間建立某種神秘的聯(lián)系,在我們自己的存在與書頁之間的兩種想象力之間建立一種聯(lián)系。我相信這就也是安妮·法迪曼編選《舊書重溫憶華年》緣由:“就多數(shù)真正的讀書人來說,他們與書的重要聯(lián)系并不在尚未讀過的新書,而在早已十分親密熟知的舊書?!蔽覀冊谇嗌倌陼r代讀過的書,每一次閱讀的經(jīng)驗都是新奇的;等我們年齡漸長,閱歷漸深,返回頭重讀以前的那些書,也許我們會變得挑剔,也許我們會注意到許多細節(jié),也許我們會用不同以往的遠光重新打量這些熟悉而陌生的面孔,但總有一點是不會改變的,第一次閱讀時那種新奇的感覺會一直伴隨我們老去。夏多布里昂在《墓中回憶錄》中曾經(jīng)這樣描述他童年時代的閱讀:“我會偷走小教堂里的蠟燭頭,晚上閱讀那些描寫不安靈魂的充滿誘惑性的細節(jié)。”這樣簡單的句子在別人看來如此普通,甚至根本不曾留意就可以一掃而過,但是卻讓我想起了許多年前的那個漫長夏日里,我在閱讀能找到的各種書籍。尤其到了停電的晚上,守在半個蠟燭搖曳的燈光下,對汗水浸透的背心渾然不覺,目光全被手中翻閱的文字所吸引。但現(xiàn)在我根本想不起來我那時在讀的什么書。是什么書還重要么,也許是經(jīng)典之作,也許不過是一本泛濫的小冊子,也許是一本微不足道的文學雜志,但隨著我的目光恍惚,沉入夢鄉(xiāng),所有的故事也都中斷了。
重讀舊書,往往意味著我讀的雖然是故事,但在林間小路上遇到的卻是年輕的自己,我相信《舊書重溫憶華年》就是這樣誕生的。其中的每位作者選出一本書,或者一個故事,一首詩,甚至一本唱片集的封面。這些東西在他年輕的時候留下了難忘的印象,又在他逐漸老去的年華中重新閱讀。作者的心愛讀物也許著名,也許無人知曉,也許是大家尊崇的經(jīng)典,也許毫無價值,也許是孩子的童話,也許是初戀時讀過的小說。這些都不重要,“因為文章不是普通的文學批評,而是談論某種關系。人與書的關系是隨著時間而變化的,所有重要的關系都是如此?!狈ǖ下缡钦f,“《舊書重溫憶華年》既闡明了書,又闡明了讀書的人,至少兩者同樣重要。每篇文章都是微型的回憶錄,所談的話題動人心弦,往往是有關愛的變化本質。幾十年過去了,許多作家還記得原來那本書封面的顏色,座椅是什么樣子,讀書的季節(jié)和時辰。他們當然會記得這一切。你和初戀情人共同躺在一起的房間,床的方向,床單的顏色,枕頭是硬是軟,你難道不記得嗎?”我喜歡這樣的說法,我喜歡這樣的書。
讀這樣的書會讓陷入長眠似的回憶和夢境,也許我們不熟悉每位作者選取的那本書,不熟悉他與這本書之間有什么故事,但是字里行間那種甜蜜的感傷,隱約的激情,回憶中滲透的甜美卻是如此打動人心。這種甜蜜中夾雜著感傷的回憶已經(jīng)與我們讀過的那本書合而為一,成為了那本書獨特的靈韻。以后的人生中我們不斷地憶及,無數(shù)次地追憶,重溫舊書中的似水年華,它已經(jīng)是伴隨我們生命成長的獨特印記。閱讀一本這樣的書,很容易就勾起了我的書寫欲望,也想寫一本這樣的書,我與舊書之間的約會,其中的纏綿悱惻映襯在我書寫下的字里行間,滿腹的神情傾注在筆端的倒影之中。我想起了第一次讀錢鐘書的《圍城》,至今還記得許多驚艷的句子,怯懦的好人方鴻漸,“局部的真理”<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還有哈珀·李的《殺死一只知更鳥》,每次看到這本小說會有一絲絲地愧疚,總覺得應該為它寫點什么。2009年這本書由譯林出版社重版,并改名為《殺死一只反舌鳥》,名字不同,但再讀的時候那種親近仿佛一下子把我拉回了記憶中的歲月,還有那格里高利·派克飾演的同名電影也一次次地閃回在夢境中。前段時間,偶爾看到有朋友在豆瓣上給這本書評分只打了兩分,我的內心突然有種馬上沸騰的憤怒,當時恨不得馬上就去質問她。這種心情現(xiàn)在想起來有些可笑,別人自有別人的標準衡量一本書,也許在他人的眼里,這本用傳統(tǒng)敘事手法講述一個個善良的人們與黑奴制抗爭的故事,在現(xiàn)代主義和后現(xiàn)代主義小說大行其道的今天,那種樸樸素素,簡簡單單,直指人心的講故事的手法早該遺棄了。但在我看來,這本書已經(jīng)超越了那個黑奴制敘事時代的局限,它所對人的善良和美好品德的訴求永不為過。近期重讀中,我甚至有了更為驚喜的發(fā)現(xiàn),那些一個個小的不為人知的細節(jié)所詮釋出的正是一本小說的偉大品質。尤其在結尾部分中,怪人阿瑟救了男孩杰姆,妹妹斯庫特送怪人先生回家。這段描寫在我看來表露了一個偉大作家所具備的那種細致入微的觀察和書寫能力。斯庫特剛邁了一級臺階,但她馬上又就停住了,她想著“我可以領他在我家房子里穿行,但絕對不想帶他回家”。于是,她轉身對怪人說:“阿瑟先生,你把胳膊彎一下,像這樣。對,就是這樣?!彼咽只M了他的臂彎里,“他必須稍微躬著身子,才能和我保持一致。不過,如果斯蒂芬妮小姐正從樓上窗子里觀望的話,她會看見,是阿瑟先生陪伴我走在人行道上,就像任何紳士都會做的那樣”。我們也許會說,一個小女孩不會有這樣的深思熟慮,她根本不可能懂得這么復雜的禮儀和尊重。但是她懂不懂這些禮儀已經(jīng)不再重要,是不是符合實際也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都情不自禁地相信有美好的事情會發(fā)生。而且如果一個八歲的小女孩都會如此平等,如此尊重一個怪人先生,不知道那些大人們會作如何想法。每次讀到這個細節(jié)的時候,我的內心都有種無比的激動,我形容為一種“偉大的戰(zhàn)栗”,這才是一本偉大的作品所能具備的優(yōu)秀品質。
絮絮叨叨說了這么多,其實就想表明,我們與舊書之間已經(jīng)不是單純的閱讀和被閱讀的關系,每一次重讀都是第一次閱讀,每一次閱讀意味著有新的生命印記融入我們的經(jīng)驗,每一次重讀都有新的記憶沉淀?!杜f書重溫憶華年》中有一篇寫簡·奧斯汀《傲慢與偏見》的文字,作者阿利格拉·古德曼在最后這樣寫道:“我認為重讀的目的就是為了展現(xiàn)。文章就像編織物一樣,多次的閱讀就能展現(xiàn)它各部分的不同脈絡。然而文章每展現(xiàn)一次,在圖書館里,在床上,在草地上,讀者的皺紋就增加一些。每次閱讀都滲入了回憶和經(jīng)驗,每次相逢都預告了下一次再見?!边€有比這更美好的話么,每次閱讀都是相逢,每次相逢都是再見,每次再見都會無比的想念。就像戀愛,我與舊書有個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