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驗身?亞利桑那再出爭議法案
亞州移民驗身,選民也要驗身?
美國的50個州,近幾年總出爭議法案的亞利桑那州,令人關注。2010年亞利桑那州出臺的史上最嚴厲移民法案,曾經引起全國騷動。現(xiàn)在,亞利桑那規(guī)定選民登記時也要驗身。
亞利桑那州在2004年以55%的比例,通過了一項州法案。這項法案名叫Proposition 200。具體規(guī)定為:所有選民在全國選舉前登記時,須出示公民身份證,包括州府1996年以后發(fā)放的駕照、公民出生紙、護照或類似文件,才能領到選民登記表。
聯(lián)邦最高法院將在今年3月裁定,亞利桑那州要求選民出示公民身份證,才能投票的法律是否符合憲法。
亞利桑那州的史上最嚴厲移民法。
2010年初,美國靠近墨西哥的亞利桑那州,準備通過一項針對移民的,有史以來最嚴厲的法律。主要條款包括:警察有權在街道,查驗任何值得懷疑的非法移民。執(zhí)法官員在執(zhí)行其他法律時,有權檢查當事人的移民身份。因此,人們隨身若不攜帶合法證件,將可能被逮捕。
這項法令針對對象主要是西班牙裔人群,但涉及了所有非法移民。法令的支持者聲稱,非法移民的涌入,消耗了大量本應該用于醫(yī)療,教育和服務設施的資金。多達18個州的議員或議員候選人稱,他們希望推進類似措施。
奧巴馬政府公開批評并譴責這項法令,但亞利桑那州州長簡 布魯爾,堅稱非法移民問題已經危機四伏,表示絕不改變初衷。
2010年上半年,從洛杉磯到紐約,大量民眾上街游行,抗議集會, 反對通過這項法律。人們高喊拒絕”活在恐懼中”。這一爭端,在2010年7月28日的聯(lián)邦法庭上宣判。法官蘇珊博爾頓決定推遲執(zhí)行最有爭議的部分條款。次日,州長布魯爾將博爾頓的裁決,提交到舊金山的美國上訴法院,并雇用律師辯護,希望法庭能夠盡快判決通過這項法令。
盡管亞利桑那州的這項移民法案部分條款被法官限制,但仍然造成了民眾的恐慌情緒。2010年以來,亞州的餐飲業(yè)、服務業(yè)都受到了重創(chuàng),不僅消費人群減少,工作人群也大幅度減少。人們都因害怕逃跑去其他州了。
亞利桑那州選民驗身法律與聯(lián)邦法律抵觸。
當時,該法律得到了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的支持,但部分條款被聯(lián)邦上訴法院推翻。這次亞利桑那州,期待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裁定維持。
但是,美國的聯(lián)邦選民登記法并沒有要求選民登記時,出示公民身份證。
亞州的該法律支持者認為,若最高法支持,將解決選民欺詐問題。反對者認為,該法律侵害弱勢選民,如少數(shù)族裔、社區(qū)選民、移民和老年人。而且是明顯為阻止少數(shù)族裔投票,這違反1993年全國選民登記法。
如果亞利桑那州該法律獲得高院支持的話,則其他州至少12個州將效仿。目前,阿拉巴馬、喬治亞、堪薩斯和田納西有類似法律。
奧巴馬政府與對最嚴厲移民法一樣,反對亞利桑那州這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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