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做事要對得起自己。
做自己想做、能做到的事,做自己有把握的事,這就是對得起自己。有的人總是要“超越自我”,我想這遲早是要出事的。李嘉誠做生意,都是做“大概率”的事,才能走到今天。股神巴菲特有一個叫5%法則,也叫傻子炒股法,就是無論上漲或下跌5%都要拋出,“賺一點就好!”。這些人之所以偉大,就在于他們懂得節(jié)制自己,不貪大求全,不過分追求圓滿。
第二、做事要對得起上司。
職場壓力多數(shù)為擔心完成不好上司交給的任務,或者做不好事受到批評、冷落甚至降職降薪等。干事情不光要對事負責,更要對人負責,最重要的是要對分派給你任務的上司負責。因為上司出于信任給我們任務,出于成長考慮讓我們吃苦鍛煉,無論是出于什么樣動機的考慮,對于想干事的人都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的。因此,要對上司負責,想方設法完成好任務。
第三、做事要對得起群眾。
許多人都說這應該擺在第一位,我也同意,只是我這個人比較現(xiàn)實,從人性角度看,人往往首先考慮的是自己。有意義的事或者比較重大的事,一般都不只是關系個人或上司的事,往往是關系到公司、社會、國家、民族甚至是全人類的事。因此要對群眾負責,要對得起大家的期望,要經得起群眾考驗。要讓群眾滿意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眾口難調,也因為個人能力有限,但我們只要多到群眾中間走走、看看、問問,把他們的想法和要求記錄下來,常思考,辦法還是有的。
實際上,對得起自己、上司和群眾,這三都并不存在必然矛盾。自己滿意是最起碼的標準,上司滿意是必然的要求,群眾滿意是根本的任務。古人云:“君了坦蕩蕩,小人常戚戚?!蔽蚁?,經過世事磨礪,經過人間冷暖,我們一定能做到這“三個對得起”,就一定能做到“坦蕩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