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 【卦五】 水天需
坎上
乾下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xiǎn)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靶?,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lè)。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wú)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wú)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災(zāi)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lái),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lái),敬之終吉”,雖不當(dāng)位,未大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