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18日朱耿洲博士在西南財經(jīng)大學金融博士班講學)
《退市意見》主要包括有五個方面:
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進一步擴展主動退市方式,為有主動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樣化、可操作的路徑選擇。
二是明確實施重大違法公司的強制退市制度。針對欺詐發(fā)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市場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按照《證券法》有關重大違法行為退市的規(guī)定,制定了具體實施規(guī)則。
三是嚴格執(zhí)行市場交易類、財務類強制退市股票。同時,允許證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規(guī)則中對部分指標予以細化或者動態(tài)調整,并且針對不同板塊特點作出差異化安排。
四是完善與退市相關的制度安排。 退市意見在相關配套制度方面做了一些安排,一是對強制退市公司股票設置退市整理期,同時,為了防止部分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散戶以投機為目的參與退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明確要求交易所應當安排相應的投資者準入制度;二是統(tǒng)一安排強制退市公司股票在股票系統(tǒng)設立的專門層次掛牌交易;三是明晰了重新上市的條件和程序,明確了強制退市和主動退市重新上市差異化的安排,為防止重大違法退市公司有關責任股東通過提前轉讓股份來規(guī)避法律責任,退市意見還對其轉讓行為做了專門限制。
五是加強退市公司投資者權益保護。強化公司退市前的信息披露義務,規(guī)范主動退市公司決策程序,完善異議股東保護機制,明確相關責任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等。
《退市意見》推出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對于中國股市的健康發(fā)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也是朱博士早年就一直呼吁的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2008年朱博士在《微觀金融策劃88招再促中國經(jīng)濟騰飛》第76招中就前瞻性地提出“檢討和全面修改證券法,明確證券業(yè)游戲規(guī)則如需調整游戲規(guī)則需啟動法律修改程序,減少或禁止以行政干預市場,做到以法治市,把“政策市”變成“市場市”、“法制市”。 同時也可減少少數(shù)權貴,通過預先操控政策信息獲取暴利?!?br />
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重大監(jiān)管問題,嚴重違背了優(yōu)勝劣汰的市場規(guī)律,經(jīng)營不善的上市公司只有“生”,沒有“死”,一錢不值的上市公司卻成為寶貴的“殼資源”,嚴重侵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股市成為了圈錢的機器,也成為某些官員的滋生腐敗的溫床,上市公司造假的犯罪成本之低也是全球罕見的,基本是罰款了事,只傷及皮毛,誠信的缺失是中國股票市場長期低迷的重大原因之一。
時至今天相關法律終于出臺了,對于中國資本市場的發(fā)展是一個特大利好!
企業(yè)家學員都感慨此屬遲來的制度,早十年就該實施了,就是主管部門的瀆職和放縱,才形成今天中國之“爛市”!應仿效美國的薩班斯法案,對財務造假之上市公司責任人最高判處無期徒刑!嚴刑峻法、執(zhí)法到位,才能還中國一個誠信之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