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十六)
經(jīng)文:
初六:鳴豫(3),兇。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4)。
六五:貞疾,恒不死(9)。
上六:冥豫,成有渝(10),無咎。
注釋:
⑴豫:卦名。本義為象之大。引申為娛樂、怠厭。帛《易》作“馀”。
⑵利建侯,行師:宜于建侯國,用兵作戰(zhàn)。侯,侯國。行師,用兵。
⑶鳴豫:喜佚悅樂而聞名。鳴,名。
⑷介于石,不終日,貞吉:堅貞如同磐石,不待終日,占問得吉。介:中正堅定,亦有解作纖小、觸摸者。古文作“砟”。帛《易》作“疥”。于,如。
⑸盱豫,悔:仰視于上,以媚顏附勢為樂,則有悔。盱(xū),張目、指得勢喜悅之貌。
⑹遲,有悔:遲疑不決,則有后悔。遲,遲疑。
(7)由豫,大有得:從事娛樂。(而)豐盛富有。由,從,用。由豫,即從事娛樂。大有得,指豐盛富有。
(8)勿疑,朋盍簪:至誠不疑,朋友合聚。勿,不。朋,朋友。盍(hé),合。簪,古代用來綰頭發(fā)的針形首飾。此引申為連合,聚會。
(9)貞疾,恒不死:占問疾病,長久不死。貞,占問。疾,疾病。恒,長久。
(10)冥豫,成有渝:日暮仍在娛樂,事雖成,而有變。冥,日暮天晚。渝,變。
今譯:
豫:宜于封建侯國及用兵作戰(zhàn)。
初六:以喜佚悅樂而聞名,將有兇。
六二:堅貞如磐石,不待終日,占問得吉。
六三:仰視(媚顏)為樂,將有悔;遲疑不決,亦有悔。
九四:用娛樂而豐盛富有,勿需疑慮,朋友聚合如簪。
六五:占問疾病,(此病)長久不死。
上六:日暮仍醉于娛樂,事雖成而有變。(卻)無災(zāi)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