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十七)
經文:
六二:系小字,失丈夫⑤。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⑥。
九五:孚于嘉⑨,吉。
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⑩。
注釋:
⑴隨:卦名。有“從”之義。
⑵元亨,利貞:開始即亨通順利,宜守正道。元,開始。亨,通達。貞,守正。
⑶官有渝,貞吉:館舍有變,占這則吉?!肮佟蓖ā梆^”,指館舍。
⑷出門交有功:出門交遇而有功效。交,交遇、交往。
⑸系小子,失丈夫:捆綁小孩,失掉了成人。系,捆綁。小子,兒童。丈夫,成人。
⑹隨有求得,利居貞:隨從別人,因求而有得,利于居家守正。隨,從。
⑺隨有獲,貞兇:隨從別而有所獲,占問則兇。獲,古代奴婢賤稱,此指收獲。
⑻有孚在道,以明,何咎?有誠信而守正道,且有盟誓,有何災害?明,通盟。
⑼孚于嘉:有誠信于善美。嘉,善而美。
⑽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先囚禁,后釋放,大王(因此而)祭享于西山。(另有說此爻指文王囚于羑里故事)。拘系,囚禁。從維,釋放,亨,甲骨文為,象一座建于高大臺基上的宗廟,故有享受祭祀進獻之義。
今譯:
隨:開始即通達而宜于守正,無災害。
初九:館舍有變,占之則吉:出門有所交遇,而得到功效。
六二:捆綁小孩,失掉了成年人。
六三:捆綁成年人,失掉小孩,隨從別人,有求而得,利于居家守正。
九四:隨從別人而有所獲,占問則兇。(然而)存誠信而守正道,且有盟誓,有何災害?
九五:存誠于善美,吉。
上六:先遭囚禁,后又獲釋,(為此)大王祭享于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