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業(yè)經(jīng)濟學校原黨委書記伍文志給自己定了一條受賄規(guī)矩,那就是“工程干好了給錢,行;什么都沒干就送錢,不行”。
貪官受賄定“規(guī)矩”、講“原則”,這并非伍志文的首創(chuàng),暴露出的是貪官貪婪無恥的僥幸心理。
伸出了咸豬手,卻又懼怕東窗事發(fā),于是絞盡腦汁地為自己受賄定“規(guī)矩”、定“原則”,自以為有了受賄的“底線”,就收得保險了、穩(wěn)妥了,神不知鬼不覺了,就能貪而不倒、腐而不露。顯然,這既是貪官兩面性的狡詐之處,“人前是人,背后是鬼”,也反映出了貪官被財色所迷的可悲所在,漠視了法紀,低估了監(jiān)督者的智商,以致于玩火自焚。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剖析貪官的所謂“規(guī)矩”“原則”,不外乎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為自己貪婪的本性貼上一張“清廉”的標簽而已。殊不知紙終究包不住火,無論貪官如何“喬裝打扮”,到頭來“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這方面的教訓已不勝枚舉。
清廉為官是本份。受賄“規(guī)矩”、“原則”絕非貪腐的“救命稻草”,深陷于此,只能自釀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