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極端。
如果我們必須生活,我們也必須運用生活上必要的工具。
我們不能避免供應(yīng)我們娛樂的那些事,而僅僅注重生活所必須的事。
用清潔的良心去娛樂,不拘是生活上的心安,或生活上的享受,我們都當(dāng)心存中庸之道。
假如我們以世間為逆旅,那么我們應(yīng)該用人間的幸福,使之成為旅行的幫助,而不是旅行的障礙。
因此,保羅所勸告我們的不是沒有理由,他說:“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 (林前七30-31)。
有些在某些方面很整潔的人,他們覺得對放縱與奢侈若不加節(jié)制,必將流于極端的放肆。
為糾正這種過失起見,他們主張人們在物質(zhì)的享受上,不應(yīng)超過生活上所必須的。
這種忠告的動機是很好的,但未免過于苛刻。
因為他們在良心上所加的約束,比主在圣經(jīng)中所規(guī)定的還要嚴(yán)格,這是嚴(yán)重的錯誤。
他們所謂必須范圍之內(nèi)的限制,即是在每樁事的可能范圍內(nèi)加以禁戒。
根據(jù)他們這種說法,除了干面包和清水以外,其他的食物都不算是合法的了。
另有一些人,如靠底比斯城(尼羅河上游)的克雷特(Crates the Thebes)等,對節(jié)約更加澈底。他把自己的財寶丟入海中,以為若不把財寶毀滅,財寶就將毀滅了他。
這等人以為這是自由,不應(yīng)加以限制,可由每一個人自己的良心看為適宜的隨心所欲。這是我們所不能承認(rèn)的。
然而,圣經(jīng)對于物質(zhì)生活的享用既有一般的規(guī)定,我們就該遵照圣經(jīng)所指示的而行。
二、屬世之物乃神所賜。
上帝為我們所創(chuàng)造的一切,是為我們的利益,不是為損害我們。
因此,凡遵守這原則的人,其所行必屬正當(dāng)。
又比方在衣著方面,瓷不但是因為我們有此需要而施予,也是為了維持禮節(jié)和威儀。
花草、樹木、蔬果,除了實際的效用外,瓷為叫我們喜樂,也供給了清香美味。
假如不是如此,詩篇的作者不會把這等事當(dāng)作神的祝福,“得酒能悅?cè)诵模糜湍軡櫲嗣妗保ㄔ娨唬纤?5)。
而圣經(jīng)也不會說,瓷之所以把這些享受賜給人,是由于瓷的仁慈。
主使花有美麗的顏色和芬芳的香氣,豈不是要我們有耳目的享受嗎?
在各種不同的顏色中,瓷豈不加以區(qū)別,叫有些顏色比其他顏色更可愛嗎?
瓷豈不是使金銀、象牙,和大理石比其他的金屬或石塊更貴重嗎?
總之,瓷所創(chuàng)造的一切,豈不是除了需要以外,還叫我們欣賞其價值嗎?
三、真正感恩將使我們不致濫用神恩。
這不但剝奪了我們對神恩慈合法的享受,而且破壞了我們的感覺,叫我們成為無感覺、麻木不仁的木頭。
但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反對放縱肉體的私欲,如果我們對情欲不加限制,就將逾矩。
我們知道,有些人是主張放縱的,他們借囗自由、肆行無忌。
假如,你過分享受隹肴美酒,以致腦滿腸肥,不能履行敬拜神以及自己的任務(wù),那還有什么感謝之可言呢?
假如你放縱情欲,內(nèi)心污穢,不能分別什么是對的,和什么是有道德的,這還算得是對神恩之答謝嗎?
假如我們夸耀自己的服飾,鄙視別人的衣服,我們對上帝所賜的還能算是知道感恩嗎?
如果我們因衣服華美,而流于淫蕩,如果我們一心只注意服飾的華麗,這算是在生活上承認(rèn)神嗎?
許多人嗜好金銀花石圖畫等物,甚至使之成為雕刻和繪畫的偶像來崇拜。
這一般人溺于色香美味,對一切屬靈的事都不感興趣了。
在其他事上也有同樣的情形。因此,我們須受這原則的限制,以免濫用神的恩典。
且須遵行保羅所給我們的教訓(xùn):“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羅十三14)。
若使人有過分的自由,他們往往就不知節(jié)制了。
四、生活要有節(jié)制。
第一是按照保羅的指示:“從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林前七29-31)。
第二,我們要安貧樂道,以中庸之道來享受人生之豐富。
伽妥(Cato)曾說過:“凡重視肉體逸樂的,必輕視道德?!?/span>
又有一句古諺說:“凡只注重肉體的,不免忽視靈魂。”
反之,要隨時警惕,竭力遠(yuǎn)避一切的浮華,以及虛榮的展示。
我們當(dāng)特別留意,免得主所賜給我們有益于生活上的任何事,成為我們的障礙(林前七29-31)。
五、忍耐自守。
凡能遵守這一道理的,在主的學(xué)校中可算是有造詣的人,若未達到這造詣的人,就難證明是基督的門徒。
這意思是說:一個人若以破舊的衣服為恥,就必然以華麗的衣服為榮。
凡鄙視菲薄飲食,而以得不到珍??為苦惱的人,若能得到的話,總不免過分地享用。
凡不安于惡劣環(huán)境中的人,一旦有了尊貴的地位,即不能免除驕傲夸大的毛病。
所以凡屬誠實的信徒,應(yīng)該虛心學(xué)習(xí)使徒的榜樣,“或飽足,或饑餓,或有余,或缺乏”,都能處之泰然(叁腓四12)。
神以仁慈賜給我們一切財物,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好像是委托我們照料一般,將來會有算帳的一日。
“把你所經(jīng)管的交代明白”(路十六2),這一句警告,是我們時常應(yīng)當(dāng)牢記在心的。
就是那喜歡節(jié)約、儉樸,和謙讓的神。
瓷厭惡驕矜、粉飾,和一切虛榮。
瓷只關(guān)心那些與愛有關(guān)的幸福。
瓷曾親囗譴責(zé)那些使人心腐化和妨害正當(dāng)認(rèn)識的一切逸樂的人。
六、要忠于神的召呼。
因瓷知道人心浮蕩,貪得無厭,游移不定,內(nèi)心是何等的彷徨。
為避免我們因自己的愚妄而卷入紛亂的旋渦,瓷在每一個人的不同環(huán)境中,分配不同的職務(wù)。
瓷以屬天呼召劃定每一個人的職責(zé),這一種劃定是沒有人能逾越的。
所以每一個人的生活范圍,都是主所安排的,叫他不致于在一生的歷程中漂泊無定。
這種劃分是必要的在瓷眼中,我們的一切行動都是按照這劃分來估計的,往往與人的理性或哲學(xué)所判斷的完全不同。
但天國的法官亦不準(zhǔn)許個人刺殺暴君。
這樣的例子,我用不著一一舉出。如果我們知道主的呼召在各種民事上,是一切正常行為的原則和基礎(chǔ),這就夠了。
凡藐視這個原則的,必不能在他的工作上適當(dāng)?shù)芈男凶约旱呢?zé)任。
一個人有時候也許能夠做些在世人看來是可稱贊的事,但在上帝面前卻不蒙悅納。
而且,在他生活的各部分中不能成為一致。
因為各人都不致于盲動,企圖反抗主的呼召,知道越出神所指定的范圍以外是不對的。
謙卑的人對自己的生活必表示滿足,對上帝所交與他的職責(zé)必不遺棄。
一個人若知道他在一切事上都有神的指引,即可減輕許多??慮、奔波、愁煩,和各種重負(fù)。
若人人相信自己的職務(wù)是神所指派的,那么,官吏將以更愉快的心情執(zhí)行任務(wù)。
家庭中的父親也必更安于他的本分。
如果人知道他的工作是神交付他的,大家必能以忍耐克服所遭遇的一切困難、不幸、失望和憂愁。
如果我們順服神的呼召,我們將得著特殊的安慰,因為只有我們順從自己所得的呼召,才能體會到:無論什么工作在上帝心目中都是有價值和重要的,也沒有所謂卑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