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擁歸屬基本原則
1、當客人進入店鋪時,誰先打招呼就是誰的客人,而且要行動跟上,否則自動放棄。
2、若顧客第一次來,經(jīng)A導購長時間推薦后沒有購買,過會再來,直接購買推者鞋款,歸A導購,如來時A導購忙,B導購接待后顧客改變主意購買它款時則歸B導購,她們選擇A導購推薦鞋款歸A導購。
3、如果顧客定的商品(交押金),當時給顧客服務的人不在,屬接受定金的同事。
4、如果顧客定的商品不要了,另選其他款式,誰接待就是誰的。
5、如果顧客的商品不要了,另選其他款式,下定金,屬接受定金的同事;未下定金,誰接待歸誰;
6、若顧客選定一款讓A員工進去拿,這時又看上一款讓B員工去拿,這是應告知B員工成交屬A員工(屬二拍一)。
7、一位員工迎進幾位顧客(她們是朋友或親戚),那幾位顧客由誰接待成交歸誰。
8、帶班迎進的顧客,在試穿過程中,如恰遇顧客投訴,電話、打電腦單等工作上的事,其他員工去拿則歸屬其他同事;
9、如一位員工給兩位顧客拿商品試穿,但她當時只專心照顧A顧客,B貴客再試穿別的商品,其他同事去拿則歸屬其他同事,
10、如在賣場內或貨倉內發(fā)生爭執(zhí),售出的商品銷售額屬于店鋪。
11、完全是非店鋪人員(管理人員或外單位人員)售出的商品,月底平分;但有公司安排的其他店鋪支持導購銷售的商品,歸本人所有,非店鋪人員在店鋪人員幫助下售出的商品,則銷售額歸店鋪協(xié)助人員。
12、遇到經(jīng)常逛街試鞋的顧客,如果幾個導購都為其提供過服務,則顧客最后決定購買時,當時誰為其提供服務則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