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沉沒成本的詳細解釋與講義
內涵闡釋
沉沒成本是一種歷史成本,對現有決策而言是不可控成本,不會影響當前行為或未來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說,在投資決策時應排除沉沒成本的干擾。
人們在決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不僅是看這件事對自己有沒有好處,而且也看過去是不是已經在這件事情上有過投入,把這些已經發(fā)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時間、金錢、精力等稱為沉沒成本。
對企業(yè)來說,沉沒成本是企業(yè)在以前經營活動中已經支付現金,而在現在或將來經營期間攤入成本費用的支出。因此,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等均屬于企業(yè)的沉沒成本。
從成本的可追溯性來說,沉沒成本可以是直接成本,也可能是間接成本。如果沉沒成本可追溯到個別產品或部門則屬于直接成本;如果由幾個產品或部門共同引起則屬于間接成本。
從成本的形態(tài)看,沉沒成本可以是固定成本,也可能是變動成本。企業(yè)在撤消某個部門或是停止某種產品生產時,沉沒成本中通常既包括機器設備等固定成本,也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等變動成本。通常情況下,固定成本比變動成本更容易沉沒。
從數量角度看,沉沒成本可以是整體成本,也可以是部分成本。例如中途棄用的機器設備,如果能變賣出售獲得部分價值,那么其賬面價值不會全部沉沒,只有變現價值低于賬面價值的部分才是沉沒成本。
一般說來,資產的流動性、通用性、兼容性越強,其沉沒的部分就越少。“現金為王”的觀念也可以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固定資產、研究開發(fā)、專用性資產等都是容易沉沒的,分工和專業(yè)化也往往與一定的沉沒成本相對應。此外,資產的沉沒性也具有時間性,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轉化。以具有一定通用性的固定資產為例,在尚未使用或折舊期限之后棄用,可能只有很少一部分會成為沉沒成本,而中途棄用沉沒的程度則會較高。
在經濟學和商業(yè)決策制定過程中會用到沉沒成本的概念,代指已經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沉沒成本常用來和可變成本作比較,可變成本可以被改變,而沉沒成本則不能被改變。在微觀經濟學理論中,做決策時僅需要考慮可變成本。如果同時考慮到沉沒成本(這被微觀經濟學理論認為是錯誤的),那結論就不是純粹基于事物的價值作出的。
大多數經濟學家們認為,如果人是理性的,那就不該在做決策時考慮沉沒成本。在談到“沉沒成本”時,美國學者羅納博•W•希爾頓在其為MBA編著的《管理會計》教材中指出,準確的成本計算,在企業(yè)決策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是判斷方案是否可行的重要原則之一。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教授說,普通人(非經濟學家)常常不計算“機會成本”,而經濟學家則往往忽略“沉沒成本”———這是一種睿智。他在《經濟學》一書中說:“如果一項開支已經付出并且不管作出何種選擇都不能收回,一個理性的人就會忽略它。這類支出稱為沉沒成本(sunkcost)。
產生原因
沉沒成本是經濟界最棘手的難題之一,處理不好很容易導致兩種誤區(qū):害怕走向沒有效益產出的“沉沒成本”而不敢投入;對“沉沒成本”過分眷戀,繼續(xù)原來的錯誤,造成更大的虧損。
1.策劃或決策失誤。
2.前期調研、評估、論證工作準備不足,造成中途出問題而無法進行下去。
3.有良好的策劃、計劃,但執(zhí)行中偏離軌道,造成事與愿違。4.執(zhí)行中發(fā)現存在問題,但沒有及時調整策略、方案而是一意孤行。
5.危機處理能力不足或措施不當,使事態(tài)擴大及漫延。
沉沒成本與投資者行為
實際工作中,人們往往會對因為過去的決策造成大量設備積壓、閑置,“大馬拉小車”現象產生一定的“心理負擔”,隨之而來的相關決策,總是希望“能多少挽回點損失”。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最終的結果可能會事與愿違,甚至在錯誤決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實際上,在“是否繼續(xù)使用”的決策上,過去的采購成本已經作為“沉沒成本”的形式“固定下來”了,不會隨未來決策的改變而改變,在制定決策時可以不予考慮。但在這些資產是否繼續(xù)使用的決策里,必須注意到相關的成本仍會發(fā)生,如運營費用、維護費用等等。因此,事關“未來”的決策一定要“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