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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華:人際關(guān)系“情”“理”“法”
2016-01-20 45903

人際關(guān)系“情”“理”“法”

人際關(guān)系“情”“理”“法”

我們在家庭生活中,希望家庭成員之間能和和美美、親密無間;在工作中也希望與領(lǐng)導、同事、下屬能和諧順暢、互相尊重;就是在一般的人際交往中,也希望能多點寬容、體諒,和氣生財。但人與人之間,關(guān)系太復雜,兩個人既可以一見鐘情,也可以水火不容;有可能發(fā)展成刎頸之交、至死不渝,也可能不歡而散、分道揚鑣;可能愛的死去活來,也可能恨的不共戴天。人際關(guān)系處理的好,多個朋友多條路,甚至能讓你貴人相助、平步青云;如果處理不善,在家是無休止的爭吵,甚至夫妻之間反目成仇,在外面可能常被人穿小鞋,甚至被暗算。毛主席說,與天斗其樂無窮,與地斗其樂無窮,與人斗其樂無窮。人與人之間就是三個環(huán)環(huán)相套的圈,最內(nèi)層的是“情”,中間的是“理”,最外面的是“法”。兩個人的關(guān)系疏密,一般按照先“法”、后“理”、再“情”的順序。

先來看“法”,法既可以是法律、法規(guī),也指人際交往中的最基本的條框,是我們?nèi)穗H關(guān)系的底線,我們商務交往也罷,日常相處也好,都必須在這個法的范圍之內(nèi)。比如,你去談個客戶,如果你能和這個客戶相處下去,最起碼你們兩個相信彼此不會違法亂紀。兩人之間,一旦某一方觸犯了這個高壓線,兩人的關(guān)系便很難維持下去。比如夫妻之間雖然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比海深,如果一旦離婚鬧到法院,一般都會不歡而散,留下的更多的是哀怨甚至仇恨。

兩個人一旦沒有“法”的顧忌了,在相處的過程中,就會進入“理”的圈?!袄怼笔浅WR常理,必要的規(guī)矩,也指人際關(guān)系的必要禮儀,是人際關(guān)系能維持下去的基本原則。這個時候雙方非??蜌?,言談舉止合乎禮儀。比如,你和客戶之間已經(jīng)相信彼此不會有欺詐行為和念頭,再探討能否深層次的合作的時候,就會考察彼此的言行是否合理。如果你的一些舉動在對方眼里覺得不符合他的常理,甚至荒誕不經(jīng),那么你們的關(guān)系也很難發(fā)展下去,最多也就是一錘子買賣。

當然兩人之間,合“法”合“理”,只是關(guān)系能夠維持的必要條件,如果更深入的發(fā)展,就到“情”的圈圈了。

怎奈一個“情”字了得,人與人之間既要曉之以“理”,更要動之以“情”?!扒椤笔请p方對彼此人格、人品、人性的認可和肯定,是人際關(guān)系最有力的保障。一旦有了“情”,不管是友情、戀情還是愛情,雙方的交流溝通就會少了幾分生疏,多了幾度真情。比如你和客戶之間,一旦在相處的過程中,有了“情”,能成為很好的朋友,那恭喜你,不僅在業(yè)務往來上會更加的通暢,而且還能在其他方面獲得不少支持。所以很多的老板對業(yè)務員說,一定要客戶培養(yǎng)好感情。我們也經(jīng)常說,生意不在人情在。順便提下,恨也是“情”的另一種表現(xiàn)方式,甚至是一種更高級的“情”。

再以男女之間來看下這三個圈。兩人第一次見面,首先要判斷,他或她是否是個“良民”,最起碼不會對自己有傷害之心。如果覺得不是壞人,就要繼續(xù)觀察,他或她是個“常人”嗎?言行舉止符合自己的要求嗎?如果不符合,緣分也就到此為止了。很多網(wǎng)友“見光死”,也就是沒有越過這兩個圈。如果跨過這兩個圈,進入“情”,兩人之間就會有更多的信任和依賴。當然有可能是友情,也有可能發(fā)展為愛情,正常情況下,愛情是友情的升華。

兩個人總會有矛盾的,吵吵鬧鬧也正常,打是親罵是愛嘛,但要看在什么范圍內(nèi)吵鬧。如果說“討厭”“你煩死了”“我恨你”,甚至說“我要殺了你”等等諸如此類的話,沒有關(guān)系,這都是在“情”的包圍圈內(nèi),吵架有時是兩個人感情的潤滑劑和催化劑。當兩個人開始說,“你這個人怎么這么不講理啊”,“我們找人評評理”,總想理論個是非曲直,此時,兩人的關(guān)系就亮紅燈了,因為從“情”到了“理”的圓圈。一旦,兩個人要到法院解決問題,希望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那兩個人的關(guān)系,已經(jīng)到了“法”的范圍,沒有感情可言了,已經(jīng)非常危險,基本上就要到破滅的地步了。

陳錦華老師

知名華人演講家、暢銷書《心靈動力》作者

博客:https://blog.sina.com.cn/chenjinhu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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