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卡爾·羅杰斯:多傾聽、少判斷
很多人也許會好奇,像我這樣一個心理醫(yī)生,沒有理由對溝通問題產(chǎn)生興趣。其實不然,心理治療的全部工作就是解決溝通失敗的問題。對情感失調(diào)的人來說,他們的內(nèi)在溝通出了問題,而這又進一步破壞了他們與別人的溝通。換句話說,這些人潛意識中的溝通欲望受到了壓抑或者否定,從而嚴重扭曲了他們與別人的實際溝通,以致他們無論在面對自己還是他人時,都感到痛苦不堪。
心理治療的目的,就是幫助個人與治療師建立起獨特的關(guān)系,使其借此實現(xiàn)與自身的良好溝通。而實現(xiàn)這個目的之后,他們就可以更加自由、更加有效地與他人進行溝通。因此,我們可以說,心理治療就是幫助人們與自己、與他人建立良好的溝通。這句話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良好的或者說有效的自我溝通和人際溝通,總是通過恰當?shù)男睦碚{(diào)節(jié)實現(xiàn)的。
根據(jù)我自己在心理咨詢和治療方面的經(jīng)驗,我發(fā)現(xiàn)阻礙溝通的一大障礙就是,人們總喜歡在溝通前妄自評判一番。但值得慶幸的是,我同時也發(fā)現(xiàn),如果人們能學會認真地傾聽,就可以遏制評判他人的沖動,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溝通的效果。
溝通障礙:評判沖動
我們都有本能的欲望想去判斷、評判、同意(或不同意)別人的話,此乃天性使然。比如有個人這樣評論我的上述理論:“我不喜歡這個家伙說的話。”你會有什么樣的反應(yīng)呢?幾乎毫無例外,你會立馬表明你的觀點,要么認同他的態(tài)度,要么反對他的態(tài)度。你可能會說:“我也不喜歡,我覺得他說的糟透了?!蹦阋部赡軙f:“噢,我覺得他的想法挺棒的。”換句話說,你的第一反應(yīng)就是從你的立場出發(fā)去做出評判。
再舉一個例子。假設(shè)我深有感觸地說;“我認為民主黨人最近的舉措合理多了?!蹦愕牡谝环磻?yīng)是什么?很可能是進行評判。你會贊同或者反對我的想法,或者是對我這個人做出判斷,比如說“他這么想還是很有根據(jù)的”或者“他肯定屬于自由派”。
雖然在所有談話中,相互評判屢見不鮮,但是在當事人情緒或者情感比較激烈的場合下,這種反應(yīng)的影響就被放大了。因此,感情越是強烈,溝通中所能達成的共識就越小,我們所能看到的就是在心理層面上截然不同、相互排斥的兩種想法、兩種感覺、兩種判斷。
如果你曾作為一場激烈爭論的旁觀者,而且在感情上不傾向于任何一方,那么你最終往往會有這樣的感覺:“實際上他們說的不是一回事。”旁觀者清,你的判斷很可能是對的,但由于這場討論異常激烈,當事人都迷失了方向,只一味按照自己的價值標準做出各自的判斷和評判,所以實際意義上的溝通根本不存在??傊?,我們總愛從自己的立場出發(fā)來評判別人的感性言論,而正是這種沖動阻礙了人際溝通。
溝通渠道:傾聽并理解
如果我們能夠傾聽并理解他人,控制妄自評判的沖動,就能夠?qū)崿F(xiàn)真正的溝通。這就意味著,我們要從對方的角度觀察他所表達的想法和態(tài)度,體會他的感受,理解他在討論當前話題時的價值依據(jù)。
這聽起來似乎簡單得好笑,但事實并非如此。實際上,在心理治療中,這是一種極為有效的方法,是迄今為止我們所發(fā)現(xiàn)的能改變?nèi)说幕救烁窠Y(jié)構(gòu)(personality structure)、增進與他人關(guān)系和溝通效果的最有效途徑。假如我能認真聆聽某人的傾訴,并真正理解他如何憎惡其父親、憎惡其公司、憎惡保守黨,或者我能真正了解他擔心自己發(fā)瘋、懼怕核炸彈的根源所在,那我就能更好地幫助他化解這些仇恨或者恐懼,與引發(fā)這些情緒的人和環(huán)境建立更和諧的關(guān)系我們在研究中發(fā)現(xiàn),這種移情式理解(empathetic understanding)——和他一起去理解,而非去理解他——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心理疏導方法,能顯著促進人格的完善。
如果你自認為非常善于傾聽,卻從未達到這種效果,那么你的傾聽方式可能并非我所描述的這種。有個方法可以檢測一下你傾聽的質(zhì)量:下次當你和配偶或者朋友發(fā)生爭執(zhí)時,不妨暫停討論,建議大家采用如下原則:“不管輪到誰發(fā)言,都要先準確地復述一遍前面說話者的想法和感受,直到那位說話者滿意為止?!?/span>
你應(yīng)該能夠明白這樣做的目的:在表述自己的觀點之前,你必須先了解對方論點的價值依據(jù)。這聽起來很簡單,是不是?但如果你親自嘗試一下,就會發(fā)現(xiàn)它做起來有多難。而一旦你能做到這一點,你就會發(fā)現(xiàn),你的評論與原先比較起來已經(jīng)發(fā)生了很大的改變。你同樣也會發(fā)現(xiàn),在這種情況下,情緒化的成分正在逐漸減少——大家的分歧減少了,剩下的少量分歧也是合理的,是可以理解的。
你能否想象一下,如果把這一方法應(yīng)用到更為復雜的情況下會有什么樣的結(jié)果?在勞資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如果工人一方(無需任何讓步)能夠準確地描述管理層的觀點并得到管理層的認可,同時管理層(無需同意工人立場)也能夠準確描述工人的觀點并得到工人的認可,那結(jié)果將會如何?這意味著雙方實現(xiàn)了真正意義上的溝通,隨后也通常能達成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既然如此,這種“傾聽”式的方法為何沒有被廣泛采納呢?原因是多方面的:
勇氣不足傾聽并理解對方也意味著要冒實實在在的風險。如果你真的用這種方式去了解一個人,愿意進入他的個人世界,觀察他眼中的生活,而與此同時又盡量不妄下論斷,你就很有可能改變自己。也就是說,你可能會以他的方式看待問題,可能發(fā)現(xiàn)他已經(jīng)影響了你的態(tài)度,改變了你的性情。
我們中大多數(shù)人都不敢承擔這一風險,其結(jié)果就是我們都不愿意傾聽,傾聽的風險使我們不得不選擇先去評判對方。
情緒激動討論越是激烈,人們的情緒也越是激動,越是難以理解對方論點的價值依據(jù)。但如果我們真的希望實現(xiàn)溝通,此時哈恰需要良好的傾聽。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之一是向第三方求助,而此人也必須能將自己的情感和評判沖動擱置一邊,仔細傾聽每個人或者每一方的闡述,然后明確各方的觀點和態(tài)度。
在小團體當中,如果出現(xiàn)意見分歧,或者對立情緒,那么采用該法化解還是非常有效的。當爭執(zhí)雙方意識到,自己逐漸得到他人的理解,有人明白了他們對某個情況的看法,他們說話就不會那么夸張,那么戒備了,此時也就沒有必要繼續(xù)堅持那種“我百分之百對,你百分之百錯”的態(tài)度了。
由于借助第三方達成了理解,該團體成員就能消除一些隔閡,較為客觀地研究當前的情況,從而也可以更為順利地溝通,更愿意接受對方,更多地采取積極的、以解決問題為目標的態(tài)度。他們自我辯護的沖動和夸張的言辭會越來越少,評判性和批評性的行為也會越來越弱,相互之間的溝通就可以真正建立起來,達成共識的概率也將大幅度地增加。
牽涉人員太多到目前為止,心理醫(yī)生只能觀察到在人數(shù)較少的情況下,人們?nèi)绾瓮ㄟ^面對面的溝通解決宗教、種族、勞資糾紛,或者是人際沖突(就像我們在很多心理治療小組中看到的)。但是如果分歧雙方人數(shù)眾多,而且地理位置相距甚遠,他們該如何實現(xiàn)相互理解呢?(比如,兩個團體雖然坐在一起面對面溝通,但是雙方代表的并非自己而是更大范圍的利益群體)坦率地說,對于此類問題,我們并沒有答案。但是依據(jù)我們所掌握的有限知識,我們認為,即便是對于較大的團體,仍然可以采取一些步驟來實現(xiàn)多傾聽,少評判。
假設(shè)有一個專于心理治療的國際工作小組拜訪了發(fā)生糾紛的兩個國家,對這兩國說:“我們想要真正了解你們的觀點,更重要的是,了解你們對某某國家的態(tài)度和感受。我們將對你們所述的看法和感受進行總結(jié),如果有必要,我們會不斷地修正,直到你們認為我們的描述確實代表了你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為止。”
如果他們能夠?qū)⑦@些觀點描述廣泛傳播,其影響不可小覷。雖然我們尚無法確保兩國實現(xiàn)我所說的那種相互理解,但至少會大大增強其可能性。如果由中立的第三方向我們準確地描述對立方的態(tài)度,我們也許更能理解后者的感受,這比后者直接向我們揮拳抗議的效果要好得多。
事實證明,即使在雙方情緒極為激動的情況下,一個不妄加評判,而能夠認真傾聽和理解我們想法的調(diào)解人(moderator),仍然可以幫助我們實現(xiàn)有效溝通。只要爭論雙方中有一方表示出調(diào)解的意愿(甚至不用雙方都如此),這一調(diào)解過程便可以啟動。甚至還可以由中立的第三方主動發(fā)起調(diào)解,只要他能夠得到其中一方足夠的配合就行。調(diào)解人可以處理諸如缺乏誠意、自衛(wèi)性的夸大其詞、謊言、口蜜腹劍等問題,而這些都是導致溝通失敗的常見因素。當人們發(fā)現(xiàn)調(diào)解人傾聽的目的是理解而不是評判時,就不會再作出那些出于自衛(wèi)心理的扭曲行為。而當一方不再心存戒備時,另一方通常也會做出同樣的反應(yīng),于是雙方就可以共同探求事實真相了。
此時,雙方的相互溝通逐漸增加。溝通使我們不但明確了自已對某個問題的看法,也了解了對方對該問題的看法。同樣,對方不但知道了他們自己在該問題上的觀點,也理解了我們對這個問題的態(tài)度。這樣,雙方對問題都有了準確而切合實際的界定,也一定能拿出明智的解決方案,讓問題迎刃而解,或者即使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雙方也都會愿意接受當前的事實。
第二部分F.J.羅斯里斯伯格:克服障礙相互理解
反思一下人們在溝通中面臨的種種障礙,尤其是由于個人背景、經(jīng)歷和動機的差異而造成的溝通障礙,我們就會發(fā)覺,雙方能克服障礙相互理解簡直就是個奇跡。在老板與下屬的溝通中,問題尤為突出。當人們的看法不同、設(shè)想不同,價值觀也不同時,他們之間的溝通是如何進行的呢?
對于這一問題,有兩種理論:一種理論認為,甲和乙溝通失敗,是因為乙認為甲所說的話與事實不符、不真實,或者不正確,因此溝通的目的就是設(shè)法使乙同意甲所表達的意見或者觀點,或者接受甲所提供的事實或者信息。
另一種理論則截然不同,它認為溝通失敗的原因在于,乙擔心甲不會接受自己的看法,所以不愿意向甲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只有當甲或乙,或者雙方都愿意表達各自的觀點,并接受對方的不同觀點時,溝通才可以順利進行。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讓我們假設(shè)某個叫比爾的員工正在老板的辦公室里聽訓。老板說:“比爾,我認為這才是你完成工作的最好方法。”聽到此話,比爾的回答是:“哦,是嗎?”
根據(jù)第一種理論,這種回答是溝通失敗的信號。比爾不知道什么是完成自己工作的最好方法。為了改進溝通效果,老板就有責任向比爾解釋,為什么他的方法,而非比爾的方法,才是完成該項工作的最佳選擇。
但是根據(jù)第二種理論,比爾的回答并不能表明溝通已經(jīng)成功或者失敗,它實際上是一種不確定的信息。但是老板可以利用這一機會了解比爾到底想說什么。假使老板確實決定這么做,他就會設(shè)法讓比爾繼續(xù)就自己的工作提出看法。
現(xiàn)在我們把代表第一種理論的老板叫做史密斯,把代表第二種理論的老板叫做瓊斯。雖然環(huán)境相同,兩人的做法卻會有天壤之別。史密斯選擇解釋自己的想法;而瓊斯選擇傾聽對方的想法。根據(jù)我的經(jīng)驗,瓊斯的做法會產(chǎn)生更好的效果,因為就與比爾之間的溝通問題來看,她的認識要比史密斯更為準確。
“哦,是嗎?”
史密斯認為,他明白比爾為什么要說“哦,是嗎?”,所以也沒有必要去查證自己的理解是否正確。他敢肯定,比爾不明白為什么他提出的方法是最好的,所以他必須向比爾解釋清楚。
假設(shè)在這一解釋過程中。史密斯確實邏輯縝密、思路清晰、表達準確,完美地闡釋了各種事實和證據(jù),但是,唉,比爾就是不相信。那么史密斯該怎么辦昵?由于他事先已經(jīng)假定,他和比爾之間的談話完全是邏輯問題的推敲,因此,史密斯的結(jié)論只能是:他講得還不夠清楚,或者比爾太笨,根本聽不懂他的話。二者必居其一。結(jié)果昵?他要么選擇用更簡單的語言,把自己的觀點逐字逐句地再解釋一遍,要么選擇放棄。史密斯不是那種輕言放棄的人,因此他會繼續(xù)解釋下去。事情會如何發(fā)展昵?
史密斯越是無法讓比爾理解他的意思,就越會感到失望和激動,他的邏輯思辯能力也因此受到了干擾。原本史密斯自認為是一個邏輯清晰、通情達理的人,但眼前的尷尬讓他忍無可忍。因此,他更容易將比爾視為一個不愿合作,或者愚蠢之極的人。這種態(tài)度自然又會對史密斯的言行產(chǎn)生極大的影響。
在這些壓力之下,史密斯越來越傾向于以自己的價值觀來評價比爾,認為比爾無足輕重,從本質(zhì)上否認比爾的獨特性和差異性。其結(jié)果是,在史密斯眼中,比爾成了一個毫無主見、思維混亂的人。
我們可以說得再明確一些。史密斯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產(chǎn)生了這些情緒。他激動地在信封背面胡亂劃拉著,試圖向比爾解釋為什么他的方法才是最好的。確實,史密斯是在盡力幫助比爾,他并無惡意,只是想幫比爾糾正自己的想法。史密斯對自己及其行為的初衷就是這樣看的,也正因為如此,比爾的回答“哦,是嗎?”才讓史密斯感到怒不可遏。
史密斯的態(tài)度是:“這家伙怎么這么笨!”而且不幸的是,比爾從他的言談中聽到的也正是這種態(tài)度,而不是他善意的初衷。比爾感覺自己并沒有被理解。在他看來,史密斯不是要助他一臂之力,而是要摧毀他的尊嚴和人格。面對這種威脅,比爾會不顧一切地捍衛(wèi)自己。由于他不像史密斯那樣口齒伶俐,因此在表達這種愿望時,比爾又一次采用了“哦,是嗎?”
史密斯和比爾之間這種不幸的糾纏發(fā)展到最后,不是比爾怒氣沖沖地離開史密斯的辦公室,就是史密斯把比爾趕出自己的辦公室?,F(xiàn)在讓我們暫時先把他們的問題放在一邊,看看瓊斯將會如何與比爾進行溝通。
請記住,當比爾說“哦,是嗎?”時,瓊斯并不認為自己真的明白他的意思,因此她必須設(shè)法弄清楚他的真實想法。同時她認為,比爾的回答并沒有完全表達出自己的觀點或者感受。比爾想說明的可能不僅僅是一個觀點,而是多個不同的觀點。因此瓊斯決定繼續(xù)聽下去。
在這一過程中,瓊斯根本不認為她和比爾的對話是純粹邏輯問題的探討,事實上,她明白,這場對話從本質(zhì)上看將是兩種感受的互動。因此,她不但不會無視比爾的感受,反而會關(guān)注比爾的感覺對她的影響,或者她的感覺對比爾的影響。換句話說,她不會忽略她和比爾的關(guān)系,更不會認為這種關(guān)系對比爾在溝通中的想法和感受毫無影響。
因此,瓊斯會非常關(guān)注那些被史密斯忽視的因素。她會周全地考慮到比爾的感受、自己的感受以及二者之間的互動。
所以,當瓊斯說“比爾,我認為這才是你完成工作的最好方法”時,她會意識到,她的話可能會傷害比爾的感情。因此,她不是設(shè)法讓比爾理解她的話,而是主動去理解比爾的想法。為此,她鼓勵比爾實話實說。她并非告訴比爾他應(yīng)該有何種感覺或者想法,而是會向比爾提出這樣的問題:“你是這樣想的嗎?”“你是這樣看的嗎?”“你是這樣假設(shè)的嗎?”她不會把比爾的評判看成是無關(guān)的、無效的、不合理的或者是不正確的,而是會想方設(shè)法了解比爾所感受到的、所體會到的、所認可的事實。而當比爾開始開誠布公時,瓊斯的好奇心也越來越強。
瓊斯會想:“比爾并不是那么笨,他還是個蠻有意思的人嘛!”比爾無疑也將感受到這一信息,所以他會覺得自己的人格得到了理解,受到了尊重。這樣一來,他會慢慢放下自己的戒備心理。而在這種思維狀態(tài)下,他也能夠更好地斟酌和反思自己的看法、感覺和假設(shè)。比爾開始毫無拘束地表達自己的不同觀點。在此過程中,他認為瓊斯會幫助他,能夠尊重他的主張和意愿。對瓊斯的好感也可能促使他鼓起勇氣說:“瓊斯,我不認為這是完成這項工作的最好方法,但是我會告訴你我將怎么做。我會按照你的方法試著做幾天,然后再告訴你我的想法?!?/span>
我承認,在闡述上面提到的兩種理論時,我可能還是在紙上談兵,現(xiàn)實情況不會這么簡單。首先,比爾可能會以其他方式回答史密斯的話。他甚至可能會說:“好的,老板,我同意您的意見,您的方法就是完成這項工作的最好方法。”但此時,史密斯可能依然無法了解比爾的真實感受,或者比爾是否真的會改變自己的工作方法。同樣,比爾可能也會以不同的方式回應(yīng)瓊斯。
盡管瓊斯抱著開放的態(tài)度,比爾可能依舊不愿意在老板面前表露自己的真實想法。盡管如此,這些例子還是可以作為我下結(jié)論的可靠依據(jù):
史密斯的觀點代表了溝通中的一種常見誤解。誤解的原因并非史密斯不善于表達自己的觀點,而是因為他對兩人的溝通做出了錯誤的評判。
史密斯對人際溝通過程的誤解是基于以下常見的假設(shè):(a)任何對話都是純邏輯問題的探討;(b)任何話語都只需從字面意思理解,與說話者沒有任何關(guān)系;(c)溝通的目的就是讓比爾從史密斯的角度來看待問題。
這些假設(shè)會引發(fā)一連串的錯誤認知和負面情緒,阻礙溝通的順利進行。由于史密斯忽視比爾的感覺,而自以為處處有理,他忘記了自己和比爾的關(guān)系同樣也是影響他們之間溝通的重要因素之一。結(jié)果,相比史密斯的邏輯說教,比爾對其言辭間流露的態(tài)度更為敏感。比爾覺得自己的獨特性遭到了否定。面對這種威脅,他的戒備和攻擊心理大大增強,這就讓史密斯更為沮喪了。史密斯會認為比爾愚蠢之至,而此時他的言辭和舉動則會進一步強化比爾的戒備心態(tài)。
瓊斯的一系列假設(shè)則完全不同:(a)她與比爾之間的溝通是一種感性的互動;(b)真正表達思想的是比爾,而不是他所說的那些話語本身;(c)互動的目的是為比爾提供一個表達個人想法的機會。
這些假設(shè)所引發(fā)的心理反應(yīng)是,它強化了某些積極的感情或看法,進而改善了比爾和瓊斯之間的溝通。當瓊斯從比爾的角度理解比爾的感覺和看法時,比爾會發(fā)覺自己被理解了,作為一個具有獨立個性的人被接受了,于是他愿意自由地表達自己的不同觀點。比爾把瓊斯看成一個能幫助他的人,而瓊斯則把比爾看成一個有趣的人。這樣一來,比爾也更樂意與她合作了。
如果我所總結(jié)的這些常見人際溝通模式合情合理,那么我們就可以進而得到如下假說:
·瓊斯的溝通方法勝過史密斯的方法,并非因為她會魔法,而是因為她對人際溝通過程有著更好的了解。
·實施瓊斯的方法不僅僅需要智慧。瓊斯必須有能力、有意愿去面對不同的觀點,接受不同的觀點,并在面對面的溝通中展示出這種意愿。這是情感與智慧共同作用的成果。它一部分源于瓊斯對自身的了解,另一部分則源于技巧的訓練。
·盡管大學教育試圖教會學生至少在理智上欣賞不同的觀點,卻很少有人幫助他們把這種開明的思想運用到簡單的面對面的關(guān)系中去。學生們被要求做到邏輯嚴密、表達清晰,但是沒人教給他們傾聽的技巧。因此,在受過教育的人群里,史密斯太多,瓊斯太少。人與人之間的最大隔閡就在于他們不能明智、寬容、有技巧地傾聽。這一問題在現(xiàn)代社會中無所不在,令人擔憂。我們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教會人們有效地溝通——從本質(zhì)上說,也就是教會人們?nèi)绾蝺A聽。
卡爾·羅杰斯(CarlR.Rogers),已故,撰寫本文時擔任芝加哥大學心理學教授。他著述頗豐,其中包括心理治療領(lǐng)域的突破性巨著Client-Centered Therapy(Houghton Mifflin出版社1951年)。
FJ.羅斯里斯伯格(FJ.Roethlisberger),已故,生前是哈佛商學院Wallace Brett Donham人際關(guān)系學教席教授,著有Man-In--Organization(哈佛大學出版社,1968年)以及其他書籍和文章。
本文首次發(fā)表于《哈佛商業(yè)評論》1952年7/8月號,為《哈佛商業(yè)評論》創(chuàng)刊以來重印次數(shù)最多的文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