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的學業(yè)成績登記表且有“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科目及成績合格,不能用“運動心理學”、“職業(yè)教育學:等,或者其他相關相近的學科成績代替;
(2)參加省組織的高校教師崗前培訓,補修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取得的《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3)在經(jīng)省廳選定的34所高校(附件一),參加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培訓的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兩學”合格成績,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時提交蓋有廣東省教師繼續(xù)教育指導中心和34所高校之一蓋章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
(4)惠州市戶籍或非惠州市戶籍,但人才檔案掛靠在我市的社會人員參加我市指定的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兩學”培訓機構(惠州市教師培訓中心 )的學習,通過考試取得的合格證書;從2013年起,惠州市戶籍或非惠州市戶籍,但人才檔案掛靠在我市,在外?。ㄊ校┛既〉摹皟蓪W”合格證書將不能作為在我市申請認定的有效證書(除了可提供在當?shù)兀ㄖ幌迯V東省內)的讀書證明及工作證明,并把蓋有當?shù)厥薪逃止碌暮细褡C書送經(jīng)我單位查證后,方可作為“兩學”的有效成績。)
(5)通過國家自學考試等途徑學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通過考試取得的合格證書。
(6)廣東廣播電視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頒發(fā)的學前教育專業(yè),小學教育專業(yè)(大專)和漢語言文學專業(yè)(大專)及省內外部分師范類院校和通過網(wǎng)絡教育(師范類院校)的申請人,其畢業(yè)檔案中有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和成績的,可以作為申請人認定與其學歷層次相對應的教師資格的有效兩學成績。
以上事項于2013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如有問題請電郵至hzsjszg@163.com咨詢。
惠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
附件一:
開展本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在校生“兩學”課程培訓高校名單 |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
1 | 中山大學 | 18 | 肇慶學院 | |
2 | 暨南大學 | 19 | 惠州學院 | |
3 | 華南師范大學 | 20 | 東莞理工學院 |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21 | 廣東教育學院 | |
5 | 汕頭大學 | 22 | 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yè)學院 | |
6 | 星海音樂學院 | 23 | 廣東女子職業(yè)技術學院 | |
7 | 廣州美術學院 | 24 | 河源職業(yè)技術學院 | |
8 | 廣州體育學院 | 25 | 江門職業(yè)技術學院 | |
9 | 廣東技術師范學院 | 26 | 揭陽職業(yè)技術學院 | |
10 | 湛江師范學院 | 27 | 羅定職業(yè)技術學院 | |
11 | 韓山師范學院 | 28 | 清遠職業(yè)技術學院 | |
12 | 廣州大學 | 29 | 汕尾職業(yè)技術學院 | |
13 | 深圳大學 | 30 | 陽江職業(yè)技術學院 | |
14 | 五邑大學 | 31 | 珠海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 | |
15 | 茂名學院 | 32 |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 |
16 | 韶關學院 | 33 | 華南師范大學增城學院 | |
17 | 嘉應學院 | 34 | 廣東文藝職業(yè)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