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成人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jīng)本人申請,廣東省招生辦審核批準,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優(yōu)秀運動員在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yōu)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該表由國家體育總局監(jiān)制)后,經(jīng)廣東省招生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3、運動健將和武術(shù)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在出具經(jīng)省體育局人事部門審核后的運動成績證明后,錄取時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 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ㄗ灾螀^(qū)、直轄市)廳、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chǎn)(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 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 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三等功以上者。
(4)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 邊疆、山區(qū)、牧區(qū)的考生和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線企業(yè)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chǎn)(工作)者。
(7) 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
5、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