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檸說“禮”: 規(guī)范騎車,文明避險
自行車給人們的交通帶來了便利,自行車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幸,在各類交通事故種,自行車事故要占總事故的一半以上。為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騎車規(guī)范,避免成為自行車的“犧牲品”。 為此,掌握以下騎車規(guī)范是非常必要的。
一、學騎自行車,應選擇人車稀少的道路或廣場、操場。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學騎自行車。
二、選擇自行車出行,應確保車輛機件性能完好,安全設施齊全,牌、證齊全。
三、出發(fā)之前,應該先檢查鈴、鎖、剎車、車輪、踏腳、鏈條、撐腳、坐墊等是否完好有效。
四、在非機動車車道內(nèi)順序行駛,嚴禁駛?cè)霗C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盡量靠右邊行駛,不能騎車在道路中間,不要數(shù)車并行,逆向行駛。
五、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nèi)。嚴禁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闖越紅燈。
六、轉(zhuǎn)彎變道時,應減速慢行、提前伸手示意行駛方向。左轉(zhuǎn)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觀察轉(zhuǎn)彎方向暫無車輛和行人來往后再行通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zhuǎn)猛拐或與機動車搶行。
七、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設置交通標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八、騎自行車載物,長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不能超出車把寬度,高度不能超過騎車人的雙肩。騎自行車在市區(qū)道路上不準帶人。
九、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并行。
十、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傘騎車。撐傘時,要下車推行。
本文作者:李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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