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哲學思想
1957年2月,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11次(擴大)會議上,發(fā)表了《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講話。這篇重要講話包含著深刻的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思想。
第一,全面地分析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及其特點。
毛澤東同志指出,社會主義社會仍然存在著矛盾,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不過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不是對抗性質的矛盾,它可以經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不斷得到調整和解決。
第二,明確提出嚴格區(qū)分和正確處理兩類社會矛盾問題。
指出,在我們面前有兩類社會矛盾,即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其中,大量的、普遍的存在著的是人民內部矛盾。兩類矛盾的性質不同,處理的方法也不同。一般說來,敵我矛盾是對抗性的,必須用專政的、強制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是非對抗性的,應該用民主的、說服教育的方法解決。
第三,提出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各項具體方針。
即:在政治上實行“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關系上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jiān)督”的方針;在科學文化工作中實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在經濟工作中實行對全國城鄉(xiāng)各階層統(tǒng)籌安排,兼顧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方針。
第四,強調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已經成為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題。
毛澤東指出,我國革命時期的大規(guī)模的急風暴雨式的群眾階級斗爭已基本結束,今后主要的任務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以便團結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一場新的戰(zhàn)爭——向自然界開戰(zhàn),發(fā)展我國的經濟和文化,鞏固我們的新制度,建設我們的新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