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翁歸傳
——《漢書》卷七六一
[說明]尹翁歸(?—前62),字子兄,西漢河?xùn)|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
后遷至杜陵(今陜西西安市東南人習(xí)文法,先后任緱氏令、都內(nèi)令、弘農(nóng)都尉、東
海大守,后以高第守右扶風(fēng)。任郡守時,以懲治黠吏豪滑為己任,所到豪民不敢犯
禁,皆大治;尹翁歸為政任刑,從不以能力驕人,為官公正廉潔,清正自守,在公
卿之間語不及私。死后家無余財。
尹翁歸,字子兄,是河?xùn)|平陽人,后遷居至杜陵。尹翁歸少年時使成為孤兒,
與叔父一起生活。早年在牢獄中任小吏,熟悉法令文書。喜歡擊劍,無人是他的對
手。當時大將軍霍光執(zhí)掌朝政,霍家子弟都在平陽,他們的奴仆、家客手執(zhí)兵器在
街市橫行霸道,官吏不敢管。及至尹翁歸擔(dān)任管理街市的官吏,沒有人敢在街上橫
行不法;他公正廉明,不受賄賂,商人們都很敬畏他。
后來,他辭去官職,在家閑居。正巧田延年為河?xùn)|太守,巡視各縣,抵達平陽。
把過去的吏員五六十人召集起來,田延年親自接見,令習(xí)文的人站在東面,習(xí)武的
人站在西面。幾十人都按照命令站好,到尹翁歸時,卻伏地不起,他對田延年說;”
翁歸文武兼?zhèn)?,任憑您吩咐。”功曹認為這個官吏倨傲不遜。田延年說:“這有何
妨?!庇谑前岩虤w召上前來問話,對他的見解非常驚奇,因此補任他為卒史,并
帶回自己的官府。他處理案件,揭發(fā)奸邪,都能夠一查到底,弄清原委。田延年極
看重他,自認為才能不及尹翁歸。遷升他為督郵。河?xùn)|郡共管轄二十八個縣。分為
兩部、閎儒負責(zé)汾河以北,尹翁歸負責(zé)汾河以南。他揭發(fā)檢舉官員,都依法行事,
被檢舉的人也是罪有應(yīng)得,屬縣的長官雖然受到懲處,卻沒有人怨恨。因為清廉被
舉薦為緱氏縣尉;后又在郡中任官,所到之處,都得到治理。遷升補任為都內(nèi)令,
通過舉廉升任弘農(nóng)都尉。
受征召拜為東海太守,赴任時向廷尉于定國辭行。于定國家在東??ぁS兴?br />照顧兩個同鄉(xiāng)的孩子,便讓這兩個孩子呆在后堂等待引見。于定國與尹翁歸談了一
天,也未敢把這兩個人引見給尹翁歸。尹翁歸離開之后。于定國對這兩個人說。
“他是個賢良的官員,你們沒有什么本事,我又不能靠私交求他照顧。”
尹翁歸治理東??ぃ饔谟^察,郡中的官吏百姓,是賢良還是不肖,以及奸邪
犯法者的名字,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每個縣都登記名籍,他自己親自處理,案子
太急時則稍緩一些;官吏小民稍有松懈,便把他們的罪行披露出來。每個縣都要收
捕狡猾的官吏和土豪劣紳,審訊他們的罪行。有的人甚至被處以死罪。收捕人一定
要在秋冬季節(jié)考核官吏政績大會的時候。他出巡各縣,也不在沒有事情之時,出去
便要有所收捕懲處,以一儆百,官員百姓都愿服從,恐懼他的威嚴而改過自新、東
海大土豪郯縣的許仲孫奸邪狡猾。破壞吏治,郡中深受其害。每次二千石官員要逮
捕他,他都依靠勢力,使用奸詐伎倆自我解脫,始終沒有受到制裁。尹翁歸到后,
將許仲孫在街市上斬首,全郡的人都震驚懾服,沒有人再敢觸犯法令,東??ご笾?。
因政績優(yōu)異升任為守右扶風(fēng),滿一年后正式任命。他選拔廉潔公正、疾惡如仇
的官吏擔(dān)任高官,以禮相待,并與他們同好惡。背叛尹翁歸的人,一定會受到懲罰。
他治理右扶風(fēng),仍采用東海郡的辦法,奸邪者的名字,每個縣都有記錄。在伍保中
發(fā)現(xiàn)盜賊,尹翁歸便召見縣里的長官,告訴他奸惡之徒的主犯名字,教他們根據(jù)蹤
跡類推的辦法,尋找這些盜賊的藏身之處,事情常同尹翁歸誰說的一樣,從無遺漏。
追查貧弱百姓的時候都較寬松,對豪強,則查得很嚴。豪強被治罪,送到掌畜官那
里,讓犯人鍘草抵罪,要按時到達,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合要求的,都要受到鞭笞
懲處,有的人痛得無法忍受,甚至以鍘刀自殺而死。京城的人畏懼他的威嚴,右扶
風(fēng)大治,懲治盜賊的政績常常在京師三輔中數(shù)第一。
尹翁歸施政雖然以刑罰為主,然而他在公卿中清廉自守,言談不涉及私事,并
且溫雅謙虛,不因為自己有能力而看不起別人,在朝廷的名聲非常好。任官數(shù)年之
后,于元康四年病逝。死后家中沒有剩余的財產(chǎn),天子稱道他的賢良,給御史發(fā)布
詔書:“我早起晚睡,志在求賢,不分親疏遠近,關(guān)鍵在于能夠安民。右扶風(fēng)尹翁
歸清廉公正,治理百姓的政績突出,不幸英年早逝,未得長壽,無法完成其功業(yè),
我非常憐憫惋惜?,F(xiàn)賜給尹翁歸之子黃金一百斤,以便祭祀其父?!?br />尹翁歸的三個兒子皆曾任郡守。小兒子尹岑曾歷九卿之位,官至后將軍。與尹
翁歸同任河?xùn)|督郵的閎懦曾任廣陵國相,也因政績而聞名。因此,世人都稱道田延
年會識別人才。(劉洪波 譯)
[原文]
尹翁歸字子兄,河?xùn)|平陽人也,徙杜陵。翁歸少孤,與季父居。為獄小吏,曉
習(xí)文法。喜擊劍,人莫能當。是時,大將軍霍光秉政,諸霍在平陽,奴客持刀兵入
市斗變,吏不能禁,及翁歸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饋,百賈畏之。
后去吏居家。會田延年為河?xùn)|太守,行縣至平陽,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親
臨見,令有文者東,有武者西。閱數(shù)十人,次到翁歸,獨伏不肯起,對曰:“翁歸
文武兼?zhèn)?,唯所施設(shè)?!惫Σ芤詾榇死糍瓢讲贿d,延年曰“何傷?”遂召上辭問,
甚奇其對,除補卒史,便從歸府。案事發(fā)奸,窮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
翁歸,徙署督郵。河?xùn)|二十八縣,分為兩部,閎孺部汾北,翁歸部汾南。所舉應(yīng)法,
得其罪辜,屬縣長吏雖中傷,莫有怨者。舉廉為緱氏尉,歷守郡中,所居治理,遷
補都內(nèi)令,舉廉為弘農(nóng)都尉。
征拜東海太守,過辭廷尉于定國。定國家在東海,欲屬托邑子兩人,令坐后堂
待見。定國與翁歸語終日,不敢見其邑子。既去,定國乃謂邑子曰:“此賢將,汝
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br />翁歸治東海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縣縣各有記籍。自聽
其政,有急名則少緩之,吏民小解,輒披籍。縣縣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
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課吏大會中,及出行縣,不以無事時。其有所取也,以一警
百,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東海大豪郯許仲孫為奸猾,亂吏治,郡中苦之。二
千石欲捕者,輒以力勢變詐自解,終莫能制。翁歸至,論棄仲孫市,一郡怖栗,莫
敢犯禁。東海大治。
以高第入守右扶風(fēng),滿歲為真。選用廉平疾奸吏以為右職,接待以禮,好惡與
同之;其負翁歸,罰亦必行。治如在東海故跡,奸邪罪名亦縣縣有名籍。盜賊發(fā)其
比伍中,翁歸輒召其縣長吏,曉告以奸黠主名,教使用類推跡盜賊所過抵,類常如
翁歸言,無有遺脫。緩于小弱,急于豪強。豪強有論罪,輸掌畜官,使斫C656,責(zé)
以員程,不得取代。不中程,輒笞督,極者至以B15E自剄而死。京師畏其威嚴,扶
風(fēng)大治,盜賊課常為三輔最。
翁歸為政雖任刑,其在公卿之間清潔自守,語不及私,然溫良謙退,不以行能
驕人,甚得名譽于朝廷。視事數(shù)歲,元康四年病卒。家無余財,天子賢之,制詔御
史:“朕夙興夜寐,以求賢為右,不異親疏近遠,務(wù)在安民而已。扶風(fēng)翁歸廉平鄉(xiāng)
正,治民異等,早夭不遂,不得終其功業(yè),朕甚憐之。其賜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
其祭祠?!?br />翁歸三子皆為郡守。少子岑歷位九卿,至后將軍。而閎孺應(yīng)至廣陵相,有治名。
由是世稱田延年為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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