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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榮:中國百強講師周科榮老師有限責任公司員工持股協(xié)議書
2021-07-24 2023

中國百強講師周科榮老師有限責任公司員工持股協(xié)議書

甲方

                       

乙方

                       

現(xiàn)任崗位: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家庭住址:


鑒于甲方對于乙方工作能力、崗位貢獻的評估和認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以及      年      月      日發(fā)布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以下簡稱《股權激勵方案》)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購買、持有、行權、變更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股權的授予

(一)實體股份

甲方授予乙方:

        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股份          股。

(二)虛擬股份

甲方除授予乙方實體股份之外,同時授予乙方:

        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虛擬股份(身股)          股。

二、股份的價格

(一)實體股份

1、乙方需為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轉讓對價,根據(jù)《股權激勵方案》所確定的計算方法,乙方共需為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人民幣總計           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費用,可在2018年至2012年分五期支付完畢,歷年的繳付比例及金額為:

年份 比例(%) 金額(元)

2018 10  

2019 15  

2020 15  

2021 25  

2022 35  

3、乙方最遲應于每一年度5月31日之前按照上述約定比例向甲方繳付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4、購股費用全部繳付完畢,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會申請啟動股份轉讓程序,完成《股權激勵方案》所列示之相關法律手續(xù)。

5、乙方可視個人具體情況,選擇提前繳清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二)虛擬股份

乙方無需為所獲授的虛擬股份支付認購費用。

三、行權條件

1、乙方需簽署業(yè)績(利潤)指標承諾書。2015年至2022年之間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須完成其所簽署業(yè)績(利潤)指標承諾書上列明的經(jīng)營指標,方可享受當年度利潤分紅。

2、甲方有權根據(jù)市場發(fā)展情況調高或調低集團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潤目標。

3、對于乙方在單一年度達成超過利潤目標30%以上的情況,甲方將制定專門的一次性獎勵方案。

4、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常規(guī)績效考核,每年進行兩次。連續(xù)兩次考核被認定為不合格的,取消當年分紅資格。連續(xù)兩年考核被認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清購股費用,方能辦理相關股權轉讓手續(xù)。不能按期繳付的,視作違約。

四、股權激勵的約束

1、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潤指標達成基礎上的分紅權和股份增值權;

2、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參與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和調整的表達權和建議權。

3、乙方須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權激勵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

4、乙方獲授的股權不得擅自轉讓、贈與、設置抵押、質押。乙方對股權的前述處置行為須經(jīng)甲方董事會批準。

5、乙方獲授的股權,在完成股權轉讓及工商注冊變更登記前僅參與分紅,但不具有投票權和表決權。

6、乙方自行承擔其股權收益、交易所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

五、股權的變更和取消

(一)股權的變更

1、調崗。當乙方在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存續(xù)期內因調崗而發(fā)生職務變化,股權應遵循“股隨崗變”的原則,以與新崗位相匹配。  

2、離職。乙方主動離職,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刭彆r應先沖銷尚未繳付完畢的購買股份費用。

3、退休。乙方退休時,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實體股份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

4、喪失勞動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的實體股份(銀股)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虛擬股份取消,其所持實體股份不可繼承,應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

(二)股權的取消

乙方發(fā)生下述行為的可取消激勵對象已經(jīng)獲授的股權:

1、觸犯國家法律;

2、違反職業(yè)道德;

3、泄露公司機密;

4、違反競業(yè)協(xié)議;

5、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其他經(jīng)公司董事會認定的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六、股權的轉讓

1、經(jīng)甲方董事會批準,乙方可以轉讓所持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

2、收購的價格,以乙方獲授股權時的原始價格為基數(shù)。獲授股權后,第一年內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原始價格1:1回購。兩年到三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價格回購。四到五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價格回購。五年以上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價格回購。

七、股權激勵的生效和終止

(一)股權激勵的生效

1、甲方對乙方本次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乙方在2018年1月1日至本協(xié)議簽署日之前的業(yè)績情況,采用回溯方式計算。

(二)股權激勵的終止

1、當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股權激勵計劃:

(1)出現(xià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必須終止的情況;

(2)經(jīng)營虧損導致甲方被收購、合并、破產(chǎn)或解散;

(3)甲方董事會決議提前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終止股權激勵計劃而造成乙方的實際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對乙方的補償方案。

   八、關于聘用關系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xié)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zhí)行。    九、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xié)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xiàn)行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如果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xié)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公司因破產(chǎn)、解散、注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xù)營業(yè)的,本協(xié)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xié)議可不再履行。    十、爭議的解決    如發(fā)生有關本次激勵計劃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態(tài)度解決。不能協(xié)商解決的,應將爭議提交所在地市級仲裁委員會解決。對仲裁結果不滿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xié)議內容如與《公司章程》發(fā)生沖突,以《公司章程》內容為準。    4、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董事長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責任公司

員工持股協(xié)議書

甲方

                       

乙方

                       

現(xiàn)任崗位: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家庭住址:


鑒于甲方對于乙方工作能力、崗位貢獻的評估和認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以及      年      月      日發(fā)布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以下簡稱《股權激勵方案》)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購買、持有、行權、變更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股權的授予

(一)實體股份

甲方授予乙方:

        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股份          股。

(二)虛擬股份

甲方除授予乙方實體股份之外,同時授予乙方:

        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虛擬股份(身股)          股。

二、股份的價格

(一)實體股份

1、乙方需為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轉讓對價,根據(jù)《股權激勵方案》所確定的計算方法,乙方共需為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人民幣總計           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費用,可在2018年至2012年分五期支付完畢,歷年的繳付比例及金額為:

年份 比例(%) 金額(元)

2018 10  

2019 15  

2020 15  

2021 25  

2022 35  

3、乙方最遲應于每一年度5月31日之前按照上述約定比例向甲方繳付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4、購股費用全部繳付完畢,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會申請啟動股份轉讓程序,完成《股權激勵方案》所列示之相關法律手續(xù)。

5、乙方可視個人具體情況,選擇提前繳清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二)虛擬股份

乙方無需為所獲授的虛擬股份支付認購費用。

三、行權條件

1、乙方需簽署業(yè)績(利潤)指標承諾書。2015年至2022年之間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須完成其所簽署業(yè)績(利潤)指標承諾書上列明的經(jīng)營指標,方可享受當年度利潤分紅。

2、甲方有權根據(jù)市場發(fā)展情況調高或調低集團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潤目標。

3、對于乙方在單一年度達成超過利潤目標30%以上的情況,甲方將制定專門的一次性獎勵方案。

4、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常規(guī)績效考核,每年進行兩次。連續(xù)兩次考核被認定為不合格的,取消當年分紅資格。連續(xù)兩年考核被認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清購股費用,方能辦理相關股權轉讓手續(xù)。不能按期繳付的,視作違約。

四、股權激勵的約束

1、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潤指標達成基礎上的分紅權和股份增值權;

2、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參與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和調整的表達權和建議權。

3、乙方須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權激勵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

4、乙方獲授的股權不得擅自轉讓、贈與、設置抵押、質押。乙方對股權的前述處置行為須經(jīng)甲方董事會批準。

5、乙方獲授的股權,在完成股權轉讓及工商注冊變更登記前僅參與分紅,但不具有投票權和表決權。

6、乙方自行承擔其股權收益、交易所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

五、股權的變更和取消

(一)股權的變更

1、調崗。當乙方在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存續(xù)期內因調崗而發(fā)生職務變化,股權應遵循“股隨崗變”的原則,以與新崗位相匹配。  

2、離職。乙方主動離職,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刭彆r應先沖銷尚未繳付完畢的購買股份費用。

3、退休。乙方退休時,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實體股份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

4、喪失勞動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的實體股份(銀股)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虛擬股份取消,其所持實體股份不可繼承,應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guī)定。

(二)股權的取消

乙方發(fā)生下述行為的可取消激勵對象已經(jīng)獲授的股權:

1、觸犯國家法律;

2、違反職業(yè)道德;

3、泄露公司機密;

4、違反競業(yè)協(xié)議;

5、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其他經(jīng)公司董事會認定的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六、股權的轉讓

1、經(jīng)甲方董事會批準,乙方可以轉讓所持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

2、收購的價格,以乙方獲授股權時的原始價格為基數(shù)。獲授股權后,第一年內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原始價格1:1回購。兩年到三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價格回購。四到五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價格回購。五年以上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價格回購。

七、股權激勵的生效和終止

(一)股權激勵的生效

1、甲方對乙方本次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乙方在2018年1月1日至本協(xié)議簽署日之前的業(yè)績情況,采用回溯方式計算。

(二)股權激勵的終止

1、當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股權激勵計劃:

(1)出現(xià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必須終止的情況;

(2)經(jīng)營虧損導致甲方被收購、合并、破產(chǎn)或解散;

(3)甲方董事會決議提前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終止股權激勵計劃而造成乙方的實際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對乙方的補償方案。

   八、關于聘用關系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xié)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zhí)行。    九、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xié)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xiàn)行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如果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xié)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公司因破產(chǎn)、解散、注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xù)營業(yè)的,本協(xié)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xié)議可不再履行。    十、爭議的解決    如發(fā)生有關本次激勵計劃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態(tài)度解決。不能協(xié)商解決的,應將爭議提交所在地市級仲裁委員會解決。對仲裁結果不滿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xié)議內容如與《公司章程》發(fā)生沖突,以《公司章程》內容為準。    4、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董事長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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