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未都是我國著名的收藏家。
一天,有個記者在采訪馬未都時,提了一個實際且很有趣的問題:您是行家,買了這么多的寶貝,是如何跟賣家還價的呢?
馬未都回答說,我跟賣家還價的原則是讓做生意的人都有錢賺。比如我看中一個東西,賣家要價12萬,我還價10萬。他會說,好,成交。雖然他的要價是12萬,但我知道,給10萬他就能賣。他多要兩萬,是等我還價呢。對此,我們彼此之間心里都是有數(shù)的。
記者接著問:那您為什么不試試還價8萬或9萬?
馬未都回答說:人家的東西值10萬,如果非給8萬或9萬,那就離譜了。適當?shù)囟嘟o人家一點錢,讓人家多掙一點。當人家再有古董的時候,想到的第一個買家,一定是歷史上讓他掙過錢的人。他可能說:“馬未都這個人不錯,讓我掙錢了,這古董我得先給他看。”我一看,嘿!這東西我喜歡,就買了。這樣,就保持了一個進貨的通道。要是人家說,“我賣誰也不賣馬未都,這主兒一分錢沒讓我賺過,還老讓我賠錢,回回把我弄得半死,我才不給他呢”,這條進貨的路不就斷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