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學以來,香港幾所高校的所謂民主墻出現“港獨”標語,社會各界全民共討之,特首林鄭月娥也就此強調張貼“港獨”標語無關言論自由,而是觸碰了基本法的底線。在這種情勢下,香港各大院校的校長們和學生組織以及學生們如何反應,值得關注。
近日有香港媒體報道稱,香港八所高校組成的大學校長會近日就此事進行討論,并醞釀發(fā)表聯署聲明,聲明香港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時批評張貼對香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冒犯性標語是不道德的。筆者認為,如果香港八所高校的校長順利發(fā)表這樣一份聯署聲明,這將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舉動。
對于香港高校學生會組織,外界往往誤以為這是一所大學的大學生共同的學生組織,其實不然。首先,香港各高校的學生會的會長等負責人,都不是真正“民主選舉”產生的。從投票率看非常低,因為各大學的學生會成員均不超過學生總數的20%,所以學生會只是少數學生的組織,不能代表大多數學生。這也就是為什么當學生會出來阻攔要求撤下“港獨”標語的其他學生時,這些學生表示“你們不代表我們”。
其次,這些學生會被認為是大學內正式的學生組織,是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如今代表學生行使自治的權利。同時,一些大學教師在支持和利用這些學生會。
近年來,香港一些高校的學生會先后在“占領運動”中充當先鋒,有些學生會成員參與旺角暴亂,有些學生會骨干組成“港獨”組織。由此來看,香港一些高校學生會發(fā)表聯合聲明,為張貼“港獨”標語辯護,反指批評這種行為的大學校長和外界是“扼殺學生的言論自由”,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是,必須指出的是,這些學生會不能代表絕大多數香港大學生,如果學生會作為組織參與“港獨”活動,也應該依法受到追究和處置。與此同時,高校學生會的組織形式必須與時俱進,真正成為大部分學生認可的學生會。學生會的負責人必須由更多的大學生民主選舉產生,不能是“黑箱作業(yè)”的產物。一些大學教師更不應該以保護學生的言論自由為名,支持和利用學生從事分裂國家的違法行動,教師這樣做是否觸犯相關法律與條例,也值得研究。
目前,香港八所高校的校長都反對“港獨”,但如何對待民主墻粘貼“港獨”標語,尚不能取得共識。筆者認為,很可能是還有個別校長仍認為學生可以在校園討論和表達“港獨”問題,這是學生的學術自由。要知道,德國的大學校園不能討論納粹德國的合理性、不能質疑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同樣,根據中國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在香港無論在社會上還是在校園,“港獨”也不應允許借“討論”的名義被大肆傳播和宣揚。
從事“港獨”活動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行為,這種行為污染了校園,綁架了大部分反對“港獨”的大學師生。如果繼續(xù)堅持這種錯誤的認知,就是在縱容和鼓勵少數學生的違法行為,香港的一些大學校園真的就成了“港獨”收容所。這與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完全南轅北轍。
“港獨”思潮正在撕裂香港校園,其后果是大學的教學質量下降,最后受損的是大學的師生和整個香港高等教育的聲譽。要讓大學保持真正的學術自由與學生的思考學習能力,讓更多的學生敢于表達對“校園港獨”的不支持,代表校方的校長們就必須站出來公開與“港獨”切割。
香港各高校的掌門人在這方面應該有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