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個體成長的七點假設
第一, 生命的內在驅力來自于源力量域。
亦即在生命的內在(源力量域)中早已存在驅動生命朝著它該有的方向發(fā)展。任何外界的力量更多的是起到阻礙或扭曲的作用。
第二, 源力量是正向力量和負向力量的纏結性集合。
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內在的驅力中包含了兩個方向的力量,就像電池的正極和負極一樣,只有正極和負極的連結才能給電阻提供能源。我們生命發(fā)展的歷程中所遇到的一切必然事件都是電阻。比如,學習就像一個電阻,我們的源力量提供的正向力量的喜歡和負向力量提供的阻抗讓學習變得更加有意義。喜歡讓我們愛上學習,阻抗卻讓我們通過學習看清楚自己。
第三, 生命個體普遍存在倒退現象。
一個人在我們面前會無意識地展現過往的關系模式。比如說,一個女孩子從小和母親的關系不好,她不能在這段關系中學習到愛,那么在她未來也很難和男朋友相處。在男朋友面前要么是情感冷漠,要么是過分的依戀。無論如何這都表現出在新的關系中重演舊的關系模式。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生命個體在心理層面的倒退現象。
第四, 兒童以及兒童早期的主要成長任務是構建生命的基本秩序,而不是社會秩序。
這是家長和孩子最為尖銳的矛盾。家長自從孩子一出生就開始給孩子灌輸禮義廉恥等社會性規(guī)則,并且要求必須按照社會本來框架來成長。但是孩子就因此而陷入無法表達的痛苦之中了。因為在這個時期源力量對生命個體的驅動是完成生命秩序的構建,例如:知覺的發(fā)展,四肢的解放,大腦的發(fā)育等。
第五, 生命秩序在一定的時期內是可以重構的。
生命個體的內在秩序如果一旦形成并且穩(wěn)固下來了,那么需要改變或重構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在0-3歲的時候,生命秩序搭建期。4-6歲是生命個體第一次對生命秩序的重構期,這個時候重塑心理的話會比較輕松。7-12歲是第二次重構的關鍵期。這個時候難度相對較大,周期會更長,這需要我們創(chuàng)造一個穩(wěn)定的、安全的環(huán)境以及配以科學的心理引導方法才能湊效。
第六, 源力量作為生命的內在驅動會在團體關系中充滿活力。
人是一種自然產物的同時也是關系產物。關系讓每一個生命個體找到自己的位置。當生命個體有了明確的位置之后,正如前言說的能夠生成生命進一步發(fā)展的社會腳本。由于關系我們找到自我,找到了自尊,找到我們的重要性,這些來自于團體關系的因子會激活生命的源力量,讓生命個體保持著活力和創(chuàng)造力。因此,在我們的源力量特訓中必然會以團體訓練為主,讓個人融入到團體關系中。
第七, 敬畏生命才是正真對生命的愛。
我們在孩子的成長上始終是處于主導者的地位而非旁觀者。我們很多時候就像是在“捏泥人”一樣,把孩子捏成我們希望的形狀。最后,我們都會發(fā)現我們這樣做法失敗了,而且很徹底。因為我們都會抱怨地說我們怎么可能會生出這樣的孩子。是的,孩子是我們生出了,他們的樣子也是我們成就的。因此,我們作為父母在對待孩子的成長問題上我們只需要做好一件事情就是充滿敬畏地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