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位:學士
職 稱:教授,博士生導師
行政部門:安徽大學法律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和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
現(xiàn)任中央黨校政法部
個人經歷:中學畢業(yè)后先后插隊務農、應征入伍、進廠做工。1977年國家恢復高考制度,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82年大學畢業(yè)即考取本校外國法制史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1992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學理論專業(yè)博士研究生,師從孫國華教授,并于1995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研究領域:自然主義法學,哲學。學術研究首先指向是法的形而上學。
主持課題: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中國依法執(zhí)政研究”
代表著作:第一部專著是山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的《義務先定論》。 2002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第二部學術著作《法理要論》。
發(fā)表論文: “論法律權利的定義”、“法律義務的合理性依據(jù)”、“論法學中的‘理性’含義”、“人類理性協(xié)議與法律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