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究竟誰是貧困人口,誰脫了貧,大多說不清楚。”
“村委會 民主選貧 的現象比比皆是。”
“貧困資金往往用不到最窮的人身上。”
對于扶貧脫貧,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一針見血地指出上述問題。
韓俊4月14日在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主辦的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若干問題”為主題的講座上表示,當前,中央對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視程度史無前例,“2015年中央專門召開扶貧開發(fā)工作會議,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有扶貧開發(fā)任務的22個省區(qū)市的黨政一把手跟中央簽了責任書,這個是建國以來從來沒有的?!?
韓俊強調說,從以往的扶貧工作看,中國在精準扶貧方面還有所欠缺??倳浿赋?,扶貧工作,要解決好“扶持誰”、 “誰來扶”、 “怎么扶”的問題??倳洀娬{,今后扶貧不能再是筆糊涂賬,“要把不清楚變成一清二楚”。
以下是澎湃新聞對韓俊演講的摘錄:
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是我們國家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沖刺過程中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總書記反復強調扶貧開發(fā)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義,提出了一系列新時期推進扶貧開發(fā)的新思想、新舉措和新要求。總書記多次要求,扶貧要采取超常規(guī)的舉措和過硬的辦法,倒排工期,算好明細賬,決不讓一個民族,一個地區(qū)掉隊。
中央對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做出了新的部署,2015年中央專門召開扶貧開發(fā)工作會議,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們有扶貧開發(fā)任務的22個省區(qū)市的黨政一把手,跟中央簽了責任書,這個是建國以來從來沒有的。對完成當地的脫貧攻堅任務,做出承諾。根據現在當中央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qū)域性整體脫貧。
黨的十八大以來,脫貧攻堅取得顯著成績,2013年至2016年,農村貧困人口累計脫貧5500萬人。
界定貧困標準方面,我國扶貧標準制定和調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6年,我國第一次制定扶貧標準,采用恩格爾系數法,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熱量的最低營養(yǎng)需求為基準,再根據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費結構來進行測算,由此測算1986年扶貧標準為農民人均純收入2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