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內部推薦獎勵政策
1. 職位空缺與內部招聘
當空缺職位招聘困難或超過30個工作日沒有招聘到合適的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按標準格式制作《內部空缺職位》(附錄),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發(fā)布通知。
2. 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內部空缺職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并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同時在簡歷上注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和分機號碼。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3. 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A. 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人不享受任何獎勵。
B. 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但沒有被公司錄用,推薦人將獲得通報表揚,并給予紀念品。
C. 如果員工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并順利經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推薦人可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紀念品。
4. 除外情況
本獎勵政策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推薦人為被推薦人的直接或間接主管;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推薦人領取獎勵時要填寫《推薦獎勵領取記錄》(附錄)
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