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曉華
2015-11-23
我剛發(fā)布了一篇文章,題目就是《華為憑什么罰福昌電子一千萬?!》,接著就有人在網(wǎng)上反擊我說,“憑什么?憑合同嘛!市場經濟,就是契約經濟嘛!”;甚至還有人問我,程老師,您不是說“缺乏契約精神是目前國內供應鏈管理的最大挑戰(zhàn)”(可以百度到這篇文章)嗎?您怎么反而覺得華為“按照約定罰款”是沒有道理的呢?
對此類問題,我只能說:
第一:我這兩篇文章并不是前后矛盾, 因為道理很簡單,前提是,這是華為作為客戶,罰的是福昌電子作為供應商的款,各位你們誰聽說過,哪個華為的供應商,罰過華為的款?在整個需求與供應鏈運作過程中,上游的供應商會犯錯誤,下游的客戶難道就不會犯錯嗎?譬如說,因為你客戶的原因而導致的呆滯庫存責任,你是否給供應商埋過單?
我這幾年,走南闖北地審核了不同行業(yè)的很多公司的供需鏈,我發(fā)現(xiàn),目前在國內,在“客戶是上帝”的極端錯誤思想指導下,客戶們都已經變成了惡狼,供應商們都變成了任人宰割的小綿羊。
第二:我們暫且不去討論華為對福昌電子罰款一千萬是否是多了,還是少了,問題是,罰款是解決供應商管理問題的手段嗎?在合同中,必要的獎懲條款是必須的,否則起不到約束雙方的作用,但是,供需鏈管理,不僅僅是個“契約”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個在平等互利、風險與利益共享基礎之上的合作伙伴問題,不是嗎?
雖然,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jù)來證明,福昌電子的關門是因為華為罰款一千萬而導致的,但從網(wǎng)上公開的資料,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這個罰款一千萬對福昌電子絕對是個致命的打擊,不是嗎?福昌電子一年下來也就是盈利不到兩千萬,你一下子拿走人家一半的錢,這跟要人家的命有什么區(qū)別?!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合作伙伴關系”?
如果你讓人家“開著奧迪進來,開著比亞迪回來”也就算了,你干嘛非得要人家的命?這樣誰還敢跟你做生意?
供應商管理,靠的不是罰,是靠“管”,當然,管的前提是,你自己(作為客戶)得懂,你不懂,那就只能靠“罰”了,而“以罰代管”,就是一種典型的無恥的、不負責任的“變相搶劫”!
中國物流運輸?shù)某d問題為什么一直解決不了?深圳女司機不到半年違規(guī)占用應急車道23次,最后還不是一罰(六萬九千塊人民幣)了之?!
這不僅僅是“搶劫”,更涉嫌“謀財害命”!
那個女司機固然可惡,但是,交警呢?為什么你眼睜睜地看著她非法占道23次才找到她?警察要查個人還有那么難?但那個女人每次非法占用應急車道的時候,理論上都有可能導致有人在高速上因為得不到及時救治而喪失寶貴的生命,對不對?!
在這件事上,交警客觀上就是在“謀財害命”!
以罰代管的性質就是這么惡劣!這么無恥!
第三:所謂手機供應鏈的冬天,甚至是“中國制造業(yè)的冬天”,到底是由誰造成的?
我認為:
與“經濟大環(huán)境不景氣”沒有關系;
與“市場不好”沒有關系;
與“技術更新不及時”沒有關系;
與“人力資源成本上升”沒有關系;
與這些企業(yè)家、大小老板們是否讀過EMBA沒有關系 ……
我的看法是,這些問題,都是由那些所謂“龍頭企業(yè)”造成的:
- 給供應商應付款周期越來越長,導致供應商現(xiàn)金流越來越緊張;
- 逼著供應商做所謂的VMI、寄售,但對呆滯庫存的責任卻是一點都不承擔,導致供應商的利潤越來越薄 ……
什么是企業(yè)的社會責任?
既不是你企業(yè)賺錢了,給那些窮人們發(fā)幾個面包的事情,也不是有錢了,就大把地捐款給國外的大學,更不是跑到美國去,給“美國窮人”發(fā)錢……
企業(yè)的社會責任,尤其是龍頭企業(yè)的社會責任就是,通過扶持、輔導你的供應商,乃至供應商的供應商,打造真正具有合作伙伴精神的產業(yè)鏈,為國家、民族的經濟發(fā)展做出點貢獻。
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學習日本人,否則,將來被動挨打的,還是我們中國人。
最后,我們不得不說,華為是一個受人尊重的企業(yè),華為的掌舵人任正非先生更是一個令人尊重的真正的企業(yè)家,比那些二道販子強的多,華為也花了大把的錢用在供應鏈管理咨詢上,但這并不能說明,華為在供應商管理上就沒有問題。
問題總是有的,可能是出在體系上,也可能是其某個部門的個體問題,但我個人認為,這終究是個問題。
有人說福昌電子的倒閉是咎由自取,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有道理也沒有道理 – 羊都死了,狼還吃啥?
作者程曉華先生,《制造業(yè)庫存控制技巧》、《CMO首席物料官》著作者;《制造業(yè)庫存控制技術與策略》課程創(chuàng)始人、講師,TIM全面庫存管理獨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