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敢章第七十三
勇于敢則殺,勇于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猶難之。
勇,猶果斷;敢、不敢,以剛?cè)徇M(jìn)退言。殺,害?;?,成全也。事故之來往而有害,靜而無失,兩者其大較也。然以為殺而未必殺,以為活而未必活,則或利或害,有不盡系乎能于敢與不敢者,此其中有天焉。天者何?理勢之微而數(shù)之不可知者也,利害定于天,則天之所惡,難知其故,是以圣人酌,經(jīng)權(quán)而用,其中忘利鈍而守其正,不敢以為利也。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yīng),不召而自來,坦然而善謀,天綱恢恢,疏而不漏。
情有為,必欲其勝而希報(bào),惟恐其遲,不知天道至神,遲速美惡之應(yīng),毫無差忒,恢恢疏意而勉人恒其德,以承天。
民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zhí)而殺之,孰敢?
民不畏死,衰世之極矣。奈何更以刑罰懼之。若使民常有懷刑之心,則教化明而民已知所趨避,乃有為;奇邪以誘民者從而殺之,民孰敢不畏死乎?太上此言為末世以殺禁亂,而不務(wù)本者發(fā)也。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者不傷其手矣。
司殺者,孟子所謂天吏也。代天理物能好能惡,故可以殺非其人,而以殺禁民,若代斲之傷手,無益而有害。此承上文而言。欲人盡化民之道,非教之殺也。
民之饑章第七十五
民之饑,以其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有為若刑名法術(shù),張皇補(bǔ)苴之屬,皆是民不自愛其生,以其值貨利而徇嗜欲也。
夫惟無以生為者,是賢于貴生。
以生為者,營營于衣食嗜好,而惟恐傷其生,自以為貴生矣,不知多欲多累,反無以保其其天而全其性。夫惟順性命之理,以養(yǎng)二氣之和,無所矯揉而賢于貴生也。
人之生也章第七十六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jiān)強(qiáng);萬物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故堅(jiān)強(qiáng)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人之得氣也厚,聚則和融,散則骨立;物之得氣也薄,生則易折,死則朽敝;蓋道生于卑退,而禍生于剛狠,故太上即形質(zhì)之易曉者,以示人也。
是以兵強(qiáng)則不勝,木強(qiáng)則拱,強(qiáng)大處下,柔弱處上。
結(jié)言柔弱之為貴也,兵恃力而無仁智信,三者則適足以取敗,木氣不疏達(dá)而堅(jiān)確則僅于一拱,不成美材,以凡事皆戒強(qiáng)大而尚謙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