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學校有一項新建外教專家樓除甲醛的業(yè)務,1萬多平方,大概20多萬的單子,也不算大。找了兩家公司,一家大公司,一家小公司,兩家報價相差無幾,最后學校選了大公司。但是小公司好幾個人忙活了一個禮拜給我們做一個除甲醛的樣板間,從商業(yè)角度講我們不用付錢的,但是道義上講小公司生存也不易,所以合同給了大公司,小公司起碼把人家做樣板間的費用一付,也算安慰獎了,但是錢從哪里出?雖然不多,一兩千塊錢,但是如果上報學校領導,會有兩個結果,一是說明你無能,而是這個審批程序又要走一大圈費時間。最后想了一個解決辦法,羊毛出在狗身上,合同既然給了大公司,你的利潤是一定的,你把你的利潤拿出一點支付這小公司的這筆費用。最后也就是這么做的,雙方都接受了。
治大國如烹小鮮,其實單子不論大小,談判的道理都是一樣的,相通的。只要發(fā)揮好你的創(chuàng)造性思維,你就會經常發(fā)現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