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yè)的引才價值觀就是“挖”。為了實現招聘到使用上的“短平快”,某集團公司上下在用人機制上的潛規(guī)則就是:“養(yǎng)人不如挖人,即用即招,即招即用?!庇谑牵纠习逭归_了不同的手段來網羅各路豪杰。最常見的如:為了吸引某個外圍人才,公司不惜給出“保底年薪××萬元”這樣的“鐵飯碗”。公司在挖人的時候,為了最大限度地展現企業(yè)的吸引力,少不了在大家都敏感的薪酬問題上作出一番表白。于是便出現了對外聘員工“另開小灶”式的“談判薪酬制”。當然,這種“談判薪酬”的最終成交價格往往是很高的。
這時候,矛盾就出現了:原有員工的“分級薪酬制”與外聘員工的“談判薪酬制”,職位與工資,崗位與部門,縱橫交錯,蔚為壯觀。于是便出現了低薪的干部與高薪的員工、低薪的原有干部與高薪的外聘干部、低薪的老員工與高薪的新員工,最終在集團內部形成了一種特殊的薪酬等級交叉景象。最后,搞得下級不服從上級,上級也不服氣下級,導致不少原有的高層人才“改嫁”競爭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