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暉傳
——《北史》卷一五
[說明]元暉(?—519),字景襲,是北魏宗室。他受宣武帝元。恰的寵幸,歷
任給事黃門侍郎、侍中、領右衛(wèi)將軍等職,曾勸阻宣武帝不要將都城遷回平城(令
山西大同)。他任吏部尚書時,大收賄賂,選用官吏皆有定價,因此,當時人將吏
部稱為“市曹”。他出任冀州刺史時,大規(guī)模檢括隱匿的戶口,增收調(diào)絹五萬匹,
但同時大肆聚斂,使百姓不堪忍受。孝明帝時,回朝任尚書左仆射,提議安定邊境
以及在全國范圍內(nèi)檢括戶口,得到采納。曾招集儒士百余人,撰寫《科錄》二百七
十卷,在病危時獻給朝廷。據(jù)墓志記載,他死于孝明帝神龜二年(519)。
元暉字景襲,是北魏宗室。自小深沉敏銳,多涉獵文史。宣武帝元恪即位,他
出任給事黃門侍郎。
起初,孝文帝元宏遷都洛陽,舊臣權貴都不愿遷徙,當時想要平和諸人的抵觸
情緒,于是允許他們冬天在南邊居住,夏天再回北邊居住。宣武帝被左右近臣遷回
平城的意見所迷惑,因此,外面人就有了將都城遷回北邊的傳說,甚至有人出賣田
宅,不安心居住。于是元暉請求單獨見宣武帝談論政事,他把所聽到的都奏報給宣
武帝,說:“先帝遷都,由于百姓懷戀故土,因此發(fā)布冬夏居于兩地的詔令,以暫
時安定百姓的情緒。這是出于當時情況而說的,實在不是先帝的本意。而且近來遷
到洛陽的人,安居時間已久,公私事業(yè)都已建立起來,不再有返回的想法。我愿陛
下能完成先帝已確定下來的事業(yè),不要相信邪臣不合情理的胡說。”宣武帝采納了
他的意見。
他又遷任侍中,領右衛(wèi)將軍。雖然他在職沒有多少補益,但深受宣武帝寵信。
凡在宮禁中機要秘密的事情,元暉另外奉旨,收藏在柜中,只有無暉進來才打開,
其余的侍中、給事黃門侍郎都不知道。侍中盧昶也受到宣武帝的思寵,因此,當時
人稱他們?yōu)椤梆I彪將軍,饑鷹侍中”。他遷任吏部尚書,大收賄賂,任用官員,都
有定價,大郡太守二千匹,中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余官職的價錢各有不同,
因此,天下人將吏部稱為市曹。元暉出任冀州刺史,到冀州赴任時,動用大批車輛
裝載物品,從信都到湯陰之間的道路上,他的車輛首尾相接,絡繹不絕。他的車缺
少脂角,就在途中所碰到的牛身上活生生地截下牛角,以供自己使用。元暉到任后,
檢括隱匿的了戶,允許他們自首,多收調(diào)絹五萬多匹。但他沒有休止地聚斂財物,
使得百姓憂慮不安。
明帝初,征召他入朝任尚書左仆射,又下詔讓他掌管吏部選用官吏事務。以后,
下詔讓他與任城王元澄、京北王元愉、東平王元匡共同議決門下大事。
元暉又上書論政要:
第一點說:“御史的職務,一定要讓賢臣擔任。如果才干合宜,不必拘限于官
階品秩,讓他長期擔任此職,以求能作出成效?!?br />第二點說:“安定民心,使邊境寧靜,要觀察時勢而動。近來邊境守將沒有宏
圖大略,只是貪圖僥亻幸之功,聽不到與敵方和平相處的消息,而經(jīng)常是相互騷擾
結怨,使雙方百姓無法生產(chǎn),這只是庸人的作法,是由于只看重虜掠的利益而引起
的。平定南方的大計,自有良策,不在于一城一戍的得失。另外,黃河以北諸州,
是國家的根本所在,饑荒多年,戶口流散,可如今邊境上又在征發(fā)兵士,象今天這
樣的情況,怎么還能輕易有所舉動?臣認為數(shù)年以來,只宜于使邊境保持安寧,以
停止征發(fā)兵役,安定民心,勸課農(nóng)桑,使中原地區(qū)富庶起來。請陛下嚴厲敕告邊防
將領,自今以后,有敵方邊戍賊人請求內(nèi)附者,不許擅自派軍去接應,都必須上表
奏報朝廷。違反者雖有功勞,請按違抗詔書論罪。”
第三點說:“國家的資源儲備,只依靠黃河以北。但饑荒連年,戶口逃散,因
此,產(chǎn)生隱匿戶口,增減年令,隨意亂注死亡流失等各種奸詐方法,收斂百姓的租
調(diào),歸入私囊。這樣,百姓饑困于下,官府損失于上。假如不再設立臨時規(guī)定,詳
細加以檢括,這樣的損耗情況,還會變本加厲地延續(xù)下去。請求議定此事,明確頒
布法令條文。”明帝采納了元暉的建議。
元暉一向喜好文學,招集儒士崔鴻等撰錄百家要事,按類編排,取名為《科錄》,
共二百七十卷,上起伏羲,下到晉朝,共十四代。元暉病勢危重時,上表將此書獻
上。元暉去世后,朝廷賜給他東園秘器,追贈使持節(jié),都督中外諸軍事、司空公,
賜給謚號稱文憲。將要下葬時,又給羽葆、班劍、鼓吹二十人,羽林一百二十人護
送下葬。(薛建茹 譯)
[原文]
元暉,字景襲。少沉敏,頗涉文史。宣武即位,為給事黃門侍郎。
初,孝文遷洛,舊貴皆難移,時欲和眾情,遂許冬則居南,夏便居北。宣武頗
惑左右之言,外人遂有還北之聞,王乃牖賣田宅,不安其居。暉乃請問言事,具奏
所聞,曰:“先皇移都,以百姓戀土,故發(fā)冬夏二居之詔,權寧物意耳。乃是當時
之言,實非先皇深意。且比來遷人,安居歲久,公私計立,無復還情。伏愿陛下終
高祖既定之業(yè),勿信邪臣不然之說?!钡奂{之。
再遷侍中,領右衛(wèi)將軍,雖無補益,深被親寵。凡在禁中要密之事,暉別奉旨,
藏之于柜,唯暉入乃開,其余侍中、黃門莫有知者。侍中盧農(nóng)亦蒙恩眄,故時人號
曰:“餓彪將軍,饑鷹侍中”。遷吏部尚書。納貨用官,皆有定價,大郡二千匹,
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余官職各有差,天下號曰市曹。出為冀州刺史。下州
之日,連車載物,發(fā)信都至湯陰間,首尾相屬,道路不斷。其車少脂角,即于道上
所迷之牛,生截取角,以充其用。暉撿括下戶,聽其歸首,出調(diào)絹五萬匹。然聚斂
無極,百姓患之。
明帝初,征拜尚書左仆射,詔攝吏部選事。后詔暉與任城王澄、京兆王愉、東
平王區(qū)共決門下大事。暉又上書論政要:
其一曰:御史之職,務使得賢。必得其人,不拘階秩,久于其事,責其成功。
其二曰:安人寧邊,觀時而動。頃來邊將亡遠大之略,貪萬一之功,楚、梁之
好未聞,而蠶婦之怨屢結,斯乃庸人所為,銳于奸利之所致也。平吳之計,自有良
圖,不在于一城一戍也。又河北數(shù)州,國之基本,饑荒多年,戶口流散,方今境上,
兵復征發(fā),即如此日,何易舉動?愚謂數(shù)年以來,唯宜靜邊,以急召役,安人勸農(nóng),
惠此中夏。請嚴敕邊將,自今有戍賊求內(nèi)附者,不聽輒遣援接,皆須表聞。違者雖
有功,請以違詔書論。
三曰:國之資儲,唯籍河北。饑位積年,戶口逃散,生長奸詐,因生隱藏,出
縮老小,妄注死失,收人租調(diào),割入于己。人困于下,官損于上。自非更主權制,
善加檢括,損耗之來,方在未已。請求其議,明宣條格。帝納之。
暉雅好文學,招集儒士崔鴻等撰錄百家要事,以類相從,名為《科錄》,凡二
百七十卷,上起伏羲,迄于晉,幾十四代。暉疾篤,表上之。卒,賜東園秘器,贈
使持節(jié)、都督中外諸軍事、司空公,謚曰文憲。將葬,給羽葆、班劍、鼓吹二十人,
羽林百二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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