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制度周科榮老師
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與本公司、各項目部具有勞動關系的全部勞動者。除公司另有規(guī)定外,為公司提供勞務的其他人員(包括勞務派遣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參照適用本制度。
第一條 車輛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采取專人管理制度,專人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維修、年檢等工作。
2、專門管理公司車輛的人員以下簡稱“車管負責人”,車管負責人應于規(guī)定日期,將車輛送往指定監(jiān)理所受檢,如逾期未受檢驗致遭罰款處分者,其費用由車管負責人自行負擔。
第二條 車輛使用管理
1、車輛使用人需有駕照,且駕駛技術嫻熟。
2、車輛使用人在駕駛車輛過程中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3、除日常車輛使用人外的公司員工使用車輛,應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車輛。車輛使用人負責車輛使用期間的車輛安全。
4、車輛使用人應于駕駛車輛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制動系統、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該車輛使用人要對此負全部責任。
5、車輛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公司車輛,確保車輛安全,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晚間車輛應存放正規(guī)存車場,否則車輛出現遺失、損壞情況,由車輛使用人負責賠償。
6、公司車輛不得用作私用,如有因私用車情況,需提前向總經理匯報,得到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司車輛在私用時間內發(fā)生交通事故及故障,由車輛使用人擔負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公司不予報銷費用。
第三條 車輛保養(yǎng)、維修管理
1、車管負責人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并對每次保養(yǎng)日期進行記錄,填寫車輛保養(yǎng)記錄。
2、車輛出現故障,車輛使用人應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由總經理批準,在固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有特殊情況可口頭通知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可在維修后補辦手續(xù)。
3、車管負責人負責對車輛繳納保險(全險),繳納后的保險憑證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人員負責提醒其執(zhí)行。
第四條 車輛用油管理
車輛使用汽油須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由于特殊情況不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需告知辦公室情況,得到辦公司批準后,方可加油,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管理
車輛使用人員每日記錄車輛的里程數,并對其它費用隨時記錄,每月20日匯總上報辦公室,辦公室核對上報結果,記錄填寫車輛里程數記錄表,車管負責人每月復核簽字。辦公室不定期核查車輛實際里程數。
第六條 車輛費用管理
公司車輛的油費、過路費、日常保養(yǎng)、維修、年檢等費用憑有效票據予以實報實銷。
第七條 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如臺風、地震等)而發(fā)生事故,或發(fā)生事故后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屬于非公司車輛使用人主要或次要責任的,公司不要求車輛使用人賠償損失。如在事故中發(fā)生人員傷亡,車輛使用人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與辦公室聯絡協助處理。
雖有上述規(guī)定,但如果車輛使用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有權要求車輛使用人承擔全部責任。
1、無照駕駛或酒后駕駛。
2、違反交通規(guī)則。
3、未經許可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
第八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