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國遲遲未獲進展的房地產稅,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周二表示,土地國有制下征收私人住宅的房地產稅,少有他國的可借鑒經驗,即便將來全面開征,規(guī)模也會比私有土地經濟體房產稅的規(guī)模小很多。
他在清華《財經》·現代政府與公共治理論壇上稱,稅制結構的調整,一定是隨著經濟發(fā)展逐漸演化的過程,難以主觀設計,在中國經濟發(fā)展水平不太高、土地資產國有的情況下,設計大比重的財產稅是不符合國情的。
許善達現任聯辦財經研究院院長。
“財產稅要實現像發(fā)達國家那么一個比重,在政府的收入中占那么大的份額,我覺得至少不是近期內可以看得見的。”他稱。
他指出,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征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鑒先例。即便將來全面開征,規(guī)模也遠不及私有制下的房產稅規(guī)模大小。
中國房產稅試點自2011年1月28日啟動,雖已過去四年多,但范圍仍僅限于在重慶和上海這兩個最初的試點城市。
許善達強調,提出一個新稅收政策,用對單一的封閉經濟體的經濟學分析已經不夠,必須要考慮在一個開放的多個經濟體,人、錢、資產都可以自由流動的情況下,政策會有什么效果。
他舉例來說,上海試點房產稅,最高興的是蘇州、杭州等城市,因為人才會往那邊流動,上海為此規(guī)定特殊條款,凡是納入上海市人才引進計劃的,一律不征房產稅。同時試點房產稅和營業(yè)稅改增值稅,房產稅未有城市跟進試點,而營改增,各地卻很積極。
中國財政部此前曾表示,將配合做好房地產稅等的立法工作,積極推動將現行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