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公司應該搞服務
認為母公司不做具體的事,就是給大家做好服務就可以了,但這種說法嚴重忽略了母公司的制度安排,宏觀調(diào)控,價值創(chuàng)造功能對集團的意義。
二、母公司不需要懂專業(yè)
認為公司做好投融資和決策即可,不用懂得子公司的專業(yè),這種說法的問題在于母公司必須理解和洞察子公司的運作特征,規(guī)律,新趨勢,關鍵成功要素等特質(zhì),母公司可以不懂如何具體進行子公司運作,但一定要理解子公司,掌握子公司運作的規(guī)律和要點。
三、子公司獨立法人,不能管控
認為子公司是鐵板一塊,子公司是個獨立法人,所以母公司不能管,這種說法的缺陷在于母公司不能行政性的下指令來干預子公司是對的,但母公司合理合法的可以影響子公司治理,進而合理合法的通過治理影響子公司運作,子公司是一個開放系統(tǒng),不是閉環(huán)系統(tǒng),各種外部影響力可以分層進入,不存在不能管控的事情,只存在不能行政化干預的事情。
四、子公司獨立運作效益更好
認為母公司的干預總是愚蠢和片面的,放手讓子公司運作效益更好,這種認識的缺陷在于沒有認識到母公司在各個子公司之上進行協(xié)同效應的設計,推動所產(chǎn)生的價值,而只是把母公司在子公司里面干預決策乃至運作看成母公司功能的全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