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辭職以前,周琳(化名)已經是綾致時裝(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綾致公司)的一名區(qū)域經理。
周琳對記者說,就在辭職前不久,部分從公司離職的員工在查詢社保繳費情況時得知,他們的社保并未被足額繳納。在談判后,這些員工與公司簽訂了補償合同,此后,部分員工通過簽訂的合同拿到了補償。周琳得知后,也向公司提出了查詢社保繳納情況的申請。
周琳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綾致公司員工的社保工作,是由人力資源部門的一名經理負責?!斑@個負責人告訴我,要想查詢社保信息并獲得補償,必須是在離職以后?!敝芰照f。
周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這名跟他們簽訂協(xié)議的負責人叫趙春廷(音)。隨后,記者也從綾致公司方面獲得證實,趙春廷確實在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離職時的賠償工作等事宜。
離職以后,周琳與趙春廷簽了一份“保密協(xié)議”。周琳告訴記者,這份蓋有人力資源部公章的合同規(guī)定,除了少繳漏繳的社保,公司還補償周琳加班等方面的費用。補償金分三次到賬,分別在今年的4、5、6月的月底支付。
但是,公司補償給周琳的錢,僅在最初的4月30日到賬一次后,就杳無音訊。
周琳趕到公司討要說法的時候才發(fā)現,發(fā)生這種情況的并不只是她自己。
對此,綾致公司方面稱,與員工簽訂合同的那名負責人突然失去聯系,合同的簽訂是其個人行為,并不能代表公司。
對于公司的這種說法,周琳等人并不能接受。他們認為既然蓋有公司的章,就說明公司已經認可了這種賠償方案,公司現在的說法是推卸責任的表現。
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劉冬,是綾致公司委托的律師。劉冬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除了失蹤的那名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公司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合同的簽訂情況。
劉冬告訴記者,他在與離職員工談判時發(fā)現有一些不能理解的地方,“這些離職的員工稱公司答應賠償,但又拒絕提供這些合同的復印件。據我所知,涉及到的員工至少幾十名,而他們索賠的金額多的有近兩百萬元,少的也有幾十萬元?!?/span>
但周琳卻認為,她要求賠償的金額看起來挺多,但其中包含了她工作十年的加班費、社保費、造成損失的補償金等各項費用,“算起來,我的要求并不高”。
社保少繳疑云、巨額賠償、負責人失聯、合同糾紛……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的劇情在不斷上演。而事情的發(fā)展卻早已遠離了最初的起因——社保的繳納,已經演變成了一場剪不斷理還亂的勞動糾紛。
社保引起辭職風波
綾致公司官方網站的信息顯示,綾致時裝是丹麥BESTSELLER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于1996年進入中國。公司旗下擁有JACK&JONES,ONLY,SELECTED,VERO MODA等品牌,在我國的天津、北京、上海等9個城市設有辦事處。
在辭職以前,周琳在這個公司工作了10年。
6月13日上午,法治周末記者來到了位于北京市朝陽區(qū)世貿天階的綾致公司。走進15層辦公的地方,可以看到走廊的兩旁坐了二三十人,一直從走廊的電梯排到走廊盡頭公司的門口。
與周琳一起維持秩序的張?zhí)m(化名)對記者說,這些離職到此談判的員工,工作時間從1年到13年不等。
周琳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直到最近陸續(xù)有員工來公司詢問社保繳納情況,他們才知道自己社保欠繳的事情?!拔覀冊诼毱陂g要求查詢社保繳納情況,如果欠繳就要求公司補償,公司稱在職不給補,因此我們只有離職?!?/span>
但實際上,法律并沒有“查詢社保需離職”這樣的規(guī)定。
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jiān)督。
綾致公司法務律師陳潔玉對法治周末記者說,對于員工反映的情況,公司正在核實。“如果確實有這件事情,我們就會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來補繳。”陳潔玉稱,由于這些員工社保問題是六七年前的事情,“要在員工不太配合的情況下,馬上查出結果會很有難度。”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張?zhí)m則認為,公司的這一說法是在拖延時間,“他們現在就是在拖延時間,然后私底下把少繳漏繳的保險補上,就不給我們賠償了”。
外包公司繳納社保存疑
位于北京市東城區(qū)東四北大街的領天英才(北京)企業(yè)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領天英才公司),是綾致公司的外包公司之一。
記者在兩份領天英才公司的“2013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上看到,兩份對賬單共為24名員工申報了社保。在申報的月繳費工資一欄上顯示,有3名員工的數據是1615元,其他21名員工是1869元。北京市人社局發(fā)布的通知規(guī)定,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不低于1400元。領天英才公司這份賬單上顯示的工資數據,僅比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高了200元到600元不等。
對賬單顯示,在養(yǎng)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有3名員工是1680元,12名員工是1869元,9名員工是2089元。
對賬單上的醫(y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顯示,由3名員工是2521元,12名員工是2803元,9名員工是3134元。
2013年6月1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fā)布了2013年度五項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在北京市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在職職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參加養(yǎng)老和失業(yè)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參加醫(y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6月13日,領天英才公司的林女士告訴記者,公司的人員已經在和綾致公司一起對社保繳納情況進行調查,其他情況她不清楚。
“大部分的員工是屬于勞務派遣的性質,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給員工上保險,綾致負責給勞務派遣公司錢。我們正在跟勞務派遣公司核實?!标悵嵱窀嬖V記者。
“我們的協(xié)議是跟綾致公司簽的,工資也是綾致公司發(fā)的,跟外包公司沒有關系?!睂τ陉悵嵱竦恼f法,張?zhí)m并不認可。
“在起初的4年,公司一分錢的保險都沒給我上。在后面幾年,我作為一個區(qū)域經理,一個月的工資有1萬元,綾致公司卻只是按照三四千元的收入標準來為我繳納社保?!敝芰赵诮邮芊ㄖ沃苣┯浾卟稍L時稱。
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綾志公司此次涉及到社保繳納問題的外包公司里,并不僅有領天英才公司一家。
負責簽約的人失聯
社保是否少繳漏繳仍在調查,但這只是這起糾紛事件的導火索。事件引爆之后,無論是聲明要求公司履行合同的離職員工,還是正在調查事件起因的綾致公司,都不再將事件的焦點放在社保的糾紛上。
劉冬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社?,F在是細枝末節(jié)的事情,社保只是一個理由,因為社保才有了這些協(xié)議?!?/span>
與周琳一起接受記者采訪的李欣(化名)稱,現在他們與公司的糾紛已經不只是社保,而是勞動糾紛。
但點燃這根導火索的趙春廷,卻突然失去了聯系。
周琳等人離職后找到綾致公司,要求公司按照協(xié)議進行賠償,但公司以“負責人失聯,需要進行調查”為由拒絕對他們進行補償。
公司的這項決定,是在支付了幾名員工的賠償金之后才作出的。
“來索賠的離職員工中,已經有人拿到了200萬元的賠償,有人拿到的賠償還不止一次,而這些人現在還帶領其他員工來要賠償。”劉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
劉冬告訴記者,在第一批員工來找公司履行協(xié)議之前,公司這名負責簽協(xié)議的人就沒再來上班,公司也找不到人。隨著越來越多的離職員工來到公司要求補償損失,公司覺得有必要進行調查。“據我了解,公司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這些協(xié)議的簽訂情況。這名失聯的負責社保工作的部門經理,既沒有在公司報備,也沒有通知他的上司?!?/span>
而且劉冬認為,如果合同上蓋的是人力資源部的章,那么從法律角度來講,人力資源部并沒有權力在每一個方面都代表公司。
但張?zhí)m并不同意劉冬的這種說法,她認為,這個協(xié)議是雙方自愿簽訂的,證明公司當時是愿意按照這個方式來解決問題。“這個協(xié)議上的金額,是公司給我們算出來的,我們同意之后雙方蓋章簽字。但現在公司不履行,說是內部問題,但這個章是公司的,再有內部問題,跟這個章也沒有關系?!?/span>
雙方決定進行訴訟
由社保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從6月初持續(xù)到現在。在這期間,雙方在許多事情的認識上都存在分歧。
劉冬表示,在處理糾紛的十多天時間內,這些員工并不肯向他出示合同或者合同復印件,公司無法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周琳則是堅稱,當時簽的協(xié)議是一式兩份,公司保留了另外一份,不需要他們提供也能看到。
在劉冬看來,即使公司存在少繳漏繳社保的情況,一個普通員工也不能夠拿到60萬到80萬元的賠償。公司律師陳潔玉認為,員工離職的話,補償金是要考慮很多情況,但是要包含哪些,都是要具體來看的,不能因為一個員工離職拿了多少錢,就認為都應該拿到這么多錢,“大家都認為,聯合起來就能夠拿到錢。但他們現在索要高額的賠償,確實是不理性的?!?/span>
周琳認為,雖然要求賠償的金額表面看起來數額較大,但其中包含了加班費和賠償金?!拔夜ぷ髁?0年,其間每天要從早到晚的工作,而且沒有加班費。我最初工作的4年,公司沒有給上社保,這直接影響到我以后的工作年限,我以后還要再多工作4年才能掙夠養(yǎng)老保險。我們都在北京工作,但公司卻將社保上到天津,導致沒有滿5年的外地員工,無法在北京買車買房。”周琳一股腦的說出了自己的理由。
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溝通無法進行,雙方在僵持了一段時間之后,決定走法律程序。
劉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凌志公司有個叫何晶晶(音)的離職員工,因為少繳漏繳社保這件事情,與公司簽了5份合同,其中是同一天簽了兩份,一份是40多萬元,一份是50萬元,其他加起來也將近一百萬元?!斑@些加起來是兩百萬元,而且這些錢全部拿走了?!眲⒍J為何晶晶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將對其提起訴訟。除此之外,公司還稱將對所有手里有這種合同的人提起訴訟。
周琳告訴記者,他們這一批員工已經委托了律師,準備以綾致公司不履行合同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我們的納稅、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待遇都因為社保少繳欠繳受到影響,這才是最實質的問題”。
而對于事件“導火索”——社保繳納,綾志公司與外包公司之間的說法也有些出入。
記者聯系到領天英才負責人林女士,她稱現在關于社保的調查統(tǒng)一由綾致公司方面負責。而綾志公司法務部的陳潔玉則告訴記者,社保的調查工作是交由外包公司來做的,公司也是每天在催問外包公司,但現在仍然沒有新的進展。
本文轉自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