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內(nèi)地企業(yè)家到香港辦廠,他住的別墅到停車地要經(jīng)過一段“S”形草地,其實路很短。那天,他出門晚了,一急便從草地直接穿過,跨過低欄就上車。這時,一位年輕的香港警察走了過來,很禮貌地給他撕了張罰單,處罰280元港幣。他愣了,根本沒想到這會是“事”。280元港幣折合人民幣也不過區(qū)區(qū)300元,問題是太丟面子了,而且丟在香港。這對于一個處處讓人仰視、處處有人伺候、什么事都不用自己操心、什么事都可以擺平的“領(lǐng)導(dǎo)”來說,心理上無論如何難以接受。但現(xiàn)在沒人幫他,這是在香港,就他們兩個人。一個西裝革履的內(nèi)地大老總,面對一個一臉稚氣的香港警察。
那時,陽光極好,從維多利亞港灣升起的朝陽,溫柔異常,將老總的面孔照得紅撲撲的。他尷尬地笑著,趕忙遞上盒好煙,低三下四地說:“對不起,我錯了。主要是有急事……”那年輕警察也笑了。他雖然聽不懂老總那“半土半洋”的普通話,但明白意思,擺擺手很禮貌地謝絕了香煙。老總見對方笑了,且很真誠,松了口氣,臉上的笑容更燦爛了,使勁比劃著:“我保證,下不為例,絕對下不為例!”年輕警察始終微笑著。老總的心徹底放下了。他收起罰單,向?qū)Ψ接H切地“拜拜”一聲,開車走了,在警察微笑的目光中漸漸遠(yuǎn)去。
這件事,很快忘記了。一星期后,他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老總莫名其妙,沒做犯法的事??!急忙找律師,律師問他近日有無“犯規(guī)”的情況?他苦思冥想,猛地想到了那次過草地,可已經(jīng)解決了呀!律師聽后搖頭道:“你誤會了,絕不可能那樣解決。按香港法律,一個星期不到指定地點交罰款,法院傳你;再不理睬,就要拘捕你?!崩峡偦派窳耍φ埪蓭熓柰?。律師說道:“這不比內(nèi)地,沒用的,我也不會去疏通。最好的辦法,老老實實認(rèn)錯受罰?!崩峡倹]轍了。開庭那天,還有幾個“犯規(guī)”的人。老總確實老實,見到法官,就點頭哈腰地笑。法官問他“犯罪”事實,他一一承認(rèn),毫不犯犟。誰知審判結(jié)果,其他人都按罰單罰,惟獨他加罰一倍:560元港幣。他憋氣,又不敢問,交了罰款就去找律師。律師也莫名其妙,建議他直接去問法官,并說這是法律允許的,很正常。老總想了想,決定學(xué)秋菊討個說法,不能當(dāng)冤大頭。去一問,法官很嚴(yán)肅:“違反了法規(guī),自己也承認(rèn),可見法官就笑,這本身就是藐視法庭,所以加重處罰?!?br /> 老總簡直傻了!后來,他忍不住將這個“教訓(xùn)”逢人便講……
這是個真實的故事。在一次會議上,是一位從香港歸來的代表說的。當(dāng)時聽的人哈哈笑后又陷入了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