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是禮儀的物化。枟詩經(jīng)枠上說:“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就是禮尚往來的寫照。公關交際活動中,為表示對對方的謝意,體現(xiàn)雙方的友誼,或贏得對方更多的友情等,常常向?qū)Ψ劫浰鸵欢ǖ亩Y物。中華民族向來以薄禮淳樸為本,重在交流感情,猶如“千里送鵝毛,禮輕情意重” 。因此,這種贈禮的目的完全是從公共關系的本質(zhì)出發(fā),希冀與對方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應當將禮物看作一種載體而不是物欲,禮物本身貴重與否并不是關鍵,關鍵在于它是否成功地起到了載體的作用,是否將思想感情傳達給了對方。因人、因事、因時而施以恰到好處的禮物,使贈禮或回禮合乎禮儀的規(guī)范,從而達到最佳的公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