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一名
王一名公眾號:wangyiming365
名哥上一篇文章《股權激勵 暗藏殺機》,簡單介紹了由于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失去控股權,從而導致公司改名換姓的悲劇。
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分配股份給創(chuàng)業(yè)團隊乃至全員,“大秤分金,小稱分銀”,實現(xiàn)團隊的共同富裕,本來是一件好事,為何卻往往遭致“同室操戈”?應該如何保證企業(yè)“老大”的控股地位呢?
要明白這個問題,首先必須搞清楚幾組數(shù)字:
1、67%。擁有公司67%的股份,叫擁有完全控制權,那是絕對的老大了。能夠控制公司重要決議,譬如修改公司章程、控制股權分配等。通過這種權利,甚至可以攤薄少數(shù)異議股東的股份,進而攤薄其權利。
2、51%。擁有公司51%的股份就叫大股東,意味著擁有50%以上的投票權,也叫叫做絕對控股股東??梢宰龀銎胀Q議,例如決定投資計劃、更換董事等。
3、34%。擁有公司34%的股份,擁有對重大事項的否決權。隨著公司股權的分散化,持股未達到半數(shù)以上,但持股比例依然是最大的,那么這種相對控股股東也能有效地控制公司董事會及公司的經(jīng)營行為?,F(xiàn)在我們所說的大股東大多都是相對控股股東。
34%意味著什么?
假設,A是大股東,占66%的股份;B是小股東,只有34%的股份。A想修改公司章程,但B不同意,那么A就不能改,雖然你擁有的股份比我多,但你并不能為所欲為。
至于33%以下,就真正叫小股東了。
明白了這幾個數(shù)字,在實行股權激勵的過程中,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今天,名哥以國美黃光裕和陳曉對國美的控制權之爭為例,來說說這幾個數(shù)字。
2010年夏秋之交,陳曉和黃光裕之間針對國美控制權展開的那場戰(zhàn)爭,注定要載入中國企業(yè)史冊。
陳曉本是永樂電器的老板,公司出售給國美,被黃光裕聘任,擔任國美電器總裁。曾經(jīng)的企業(yè)家變成打工仔,雖然黃光裕對其禮遇有加,但畢竟是寄人籬下,與之前一言九鼎的老大感覺自然不同。這成為日后陳黃之爭的炸點之一。
炸點之二,國美借殼上市后,黃光裕連續(xù)拋售所持國美股票,套現(xiàn)百億資金投入房地產(chǎn)等業(yè)務,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從最初的75%下降到后來的35%。從完全控制權變成相對控制權,這為日后的斗爭留下了空間。
2008年11月,黃光裕夫妻因涉嫌內幕交易,被警方帶走,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犯罪分子不能擔任“董事、監(jiān)事、高管”,黃無法繼續(xù)擔任董事局主席一職,放眼國美,陳曉成為接替這一職位的不二人選。
黃光裕入獄,引發(fā)供應商擠兌,國美陷入資金困局。陳曉主持的國美向貝恩資本發(fā)行可轉債融資18.04億港元,貝恩持有的債券轉股后將成為國美第二大股東,持股9.8%。
隨后,為真正建立在國美的影響,陳曉拋出針對國美管理層的大規(guī)模股權激勵計劃。這讓黃光裕時代從未享受過股權激勵的原黃嫡系部隊很是受用——數(shù)千萬的真金白銀擺在面前,要想不動心,那得多大定力?由此,陳曉真正掌握了董事會。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遭到了獄中黃光裕的激烈反對。你陳曉憑什么可以拿我的錢,收買我的人?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依然擁有大股東地位的黃光裕反對竟然無效!
東家說話竟然可以不算數(shù)?這掌柜的也忒牛了吧?
大家不要著急,容名哥詳細說來。要說這事的根源,還在黃光裕自己身上。之前黃光裕任董事局主席時,為了方便運作,減少其他股東的干涉,通過公司章程,賦予了董事會太大的權力。像增發(fā)股票、股權激勵這些事情,無需股東大會表決,董事會可自行決定。
因此,當黃光裕身陷牢獄,失去董事會成員資格之后,就算依然是大股東,也無法改變董事會的決定。當年為自己方便,今天反而成了別人的方便,黃光裕可謂聰明反被聰明誤,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而權利越來越大的陳曉也越來越不將黃光裕放在眼中,甚至公開宣稱,他可以讓黃光?!皬氐壮鼍帧?。而出局的方法,就是通過增發(fā)股票來稀釋黃光裕的股權,使其失去第一大股東的地位。
這個時候,黃光裕家族可是急了眼。因為此時的陳曉,雖然本人僅持有國美電器1.6%的股份,但加上永樂舊部的3.4%,貝恩資本的9.8%,以及三家機構投資人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富達基金合計持有的20.6%,——這三家也明確表示不支持黃光裕的做法,而是對現(xiàn)有管理層感到滿意。而這幾方加起來的投票權已經(jīng)超過35%,而黃光裕的股份,由于貝恩資本轉股已經(jīng)被稀釋到30.6%。
此時的黃光裕,真?zhèn)€叫命懸一線。
黃家開始絕地反擊。內中精彩,不及細表。經(jīng)過激烈的爭奪交戰(zhàn)之后,用業(yè)內人士的說法,黃光?!半m無理性設計,但有無賴精神”,我老黃還有300家未上市門店及國美商標,如果你們敢把我怎么樣,我就收回商標,不允許上市公司使用。如此兩敗俱傷的打法,最終讓貝恩資本做出妥協(xié),協(xié)議陳曉一年內淡出國美,而黃光裕也要把國美商標及非上市門店注入上市公司。
陳黃之爭為中國企業(yè)敲響了警鐘,如何處理好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擁有者與職業(yè)經(jīng)理人之間的關系?如何在“股散”的情況下還能保持如徐小平說的“老大的控股地位”?一定要及早做好設計。
那有同學會問了,最近,京東正緊鑼密鼓的謀求上市。但創(chuàng)始人劉強東的股權已經(jīng)被攤薄到了只剩下18.8%,那如何保證控制權呢?
這里又涉及到一個概念:“投票權委托”——通過協(xié)議約定,某些股東將其投票權委托給其他特定股東行使。
根據(jù)京東的招股書,京東有11家投資人將其投票權委托給了劉強東行使。因此,劉強東雖僅持股18.8%,卻據(jù)此掌控了京東過半數(shù)(51.2%)的投票權。
好,明白了如何保證創(chuàng)始人的控制權,接下來就該談談如何通過股權分配,來起到對團隊的激勵作用了。
這股權激勵用好了,確實能提升團隊的士氣。但如果用不好,別說提升了,可能會連僅有的一點士氣也會丟掉?
哦……這里面又有何玄機?
名哥,明天為你接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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