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九條”公布后,A股指數(shù)出現(xiàn)了“一日游”,即指數(shù)上漲一天,然后逐漸回到原點。特別是隨著IPO預披露的公司越來越多,國內股市
壓力則越來越大,一般投資者進入股市的風險也就越來越高。
當前中國資本
市場與2004年“國九條”出臺時期背景與環(huán)境有很大不同,
市場面臨的問題更是軒輊相異。如果投資者同樣認為“新國九條”出臺也會走出中國股市短期內快速上漲行情,估計期望過高。
因為“新國九條”的出臺,盡管看上去是針對當前股市
市場存在的問題與矛盾對癥下藥,但對于當前中國股市來說,要做到這點并非易事。因為,對于當前中國的股市來說,不僅
市場化的信用基礎沒有確立,保證
市場有效運行的法律制度沒有完善,而且對股市的權力結構界定不清,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在這種的情況下,股市的權力尋租仍然是國內股市IPO亂象的根源。只不過,目前所表現(xiàn)的方式不同罷了。
比如,今年A股IPO啟動后,不僅新股高發(fā)行價、高市盈率及超高募集資金等“三高”行為沒有得到解決及變本加厲,而且還生發(fā)出新的股市權力尋租的潛規(guī)則,如熟人配售、按需剔除報價、中簽返點等。對新股發(fā)行制度來說,這些潛規(guī)則防不勝防。
比如,新股發(fā)行制度改革規(guī)則給予券商自主配售權,同時還讓券商有了絕對發(fā)行定價權。如果這些權力不能夠通過
市場化的信用機制來約束時,就容易成為券商權力尋租的重要工具。
還有,中國的T+1交易制度、漲跌停板制度,一些
金融衍
生產品
市場啟動,目的就是要規(guī)避中國這種信用制度下的過度投機炒作行為。但是實際上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擬上市公司及相關部門當事人都能夠突破這些限制,對股市過度炒作以其利益最大化。
從上述現(xiàn)象可以看到,任何成文的法律制度安排都是不完全的,如果沒有不成文的信用關系約束,行為當事人總是會利用這種成文的法律制度不完全性來謀取個人利益最大化。特別是,由于國內股市的信用由政府隱性擔保,從而使得獲利的大小往往又會與權力遠近有關。這種權力既是國內股市獲利的工具,也是股市亂象的根源。
同樣,如果中國證券
市場新的信用關系沒有確立,那么這個
市場是無法把發(fā)達國家的
金融產品、
金融市場及
金融工具嫁接到中國
市場上來。比如,新的IPO發(fā)行強調的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監(jiān)管取向、由審批制向注冊制轉型等都是如此。因為,這些
市場化的制度安排需要
市場化的信用關系和法律制度來保證,否則,權力尋租同樣會盛行。
可見,對于當前國內股市的重大改革,“新國九條”推出沒有什么不好,但沒有
市場化的法律制度信用關系來保證是無法實現(xiàn)的。因此,當前股市改革首先就得對《證券法》進行重大的修改,按照
市場運行法則重新界定
市場行為當事人的權力,特別是要對公權力的界定并對它進行全面約束(比如嚴格約束監(jiān)管者的權力),然后在此基礎上逐漸地形成
市場化的信用關系。否則,股市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行政之手頻頻干預,權力尋租仍然會十分盛行。而權力尋租仍然會成為中國股市亂象之根源。這就是
市場為何對IPO重啟擔心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