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是“思(想)”的學問,搞哲學研究的是“思(想)者”。因此,哲學何所“思”,也就是“思者何所為”。人們常說,哲學要透過現(xiàn)象抓住事物的本質,哲學就是對事物本質的“思”。那么,何謂現(xiàn)象,何謂本質?為理解這個問題,哲學家付出了辛勤的勞動。
本質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甚至也不僅是黑格爾所說的具體概念。
那么,本質在哪里?
我們說,本質就在眼下,不過它常常是被掩蓋著的,不容易看到。本質的這種特性,與歷史、時間有關。時間、歷史分過去、現(xiàn)在、未來。我們都生活在現(xiàn)在?,F(xiàn)實的利害關系有一種迫切性,迫使我們運用自己的聰明才智使萬物為我所用,以維持和改善我們的物質生活環(huán)境。然而,我們又是歷史的產物,我們的工作又是為了未來,我們的生活也不僅僅局限于現(xiàn)在。不過,我們常常想到的是現(xiàn)在,似乎只有現(xiàn)在才是實實在在。于是,我們常常只顧眼前,陷入急功近利。
哲學和這種只顧現(xiàn)在的態(tài)度是大不相同的,因為哲學要探求事物的本質,這個本質包括了過去、現(xiàn)在、未來的維度,即時間與歷史的維度,它要求把被掩蓋著的過去和未來揭示出來,也就是把事物的本質揭示出來,把事物的本來面貌揭示出來。事物的本來面貌也就是事物的真相、事物的真理。于是,哲學以追求真理為己任。
搞哲學的常被問:哲學有什么用?
按照上面的思路,哲學很少有現(xiàn)在的用處,也就是說,哲學不是急功近利的學問,不能解決燃眉之急。然而,令搞哲學的可以聊以自慰的是:哲學雖無小用,卻有大用。
哲學讓人想得深一點,看得遠一點。儒家說,“慎終追遠”。哲學讓人有歷史感。哲學與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歷史息息相關。作為“思”的學問的哲學,需要“思者”。“思者”不一定是哲學家,哲學家也不一定是“思者”。“思者”只追求真理,而不把偽劣的道理拿來叫賣。哲學不僅僅是“思”,它也說,也寫,但“思”是它的核心,它的內容,它的本質。說和寫都要言之有物,這個物就是事物的本質、事物的真相,而不是應付眼前的需要。思之深,方能看得遠。
就物質生活來說,世間不欠缺哲學,也就是說,如果僅僅為了填飽肚子,人們并不需要哲學。這并不是說,穿衣吃飯不在哲學視野之中,哲學不食人間煙火。恰恰是人間煙火、穿衣吃飯,在哲學的視野中有了一種歷史—時間的意義。哲學也揭示穿衣吃飯、飲食男女種種物質需要的歷史性和時間性,而不是作為解決這些問題的現(xiàn)時的工具。哲學無當下用途,卻有長遠的意義,哲學為智慧之學。
由于種種原因,哲學在許多人的心目中失去了應有的神圣,辯證法這一認識的利器也為人們所疏遠。然而,辯證法是智慧的精粹,小計謀需要它,大智慧更需要它。哲學當然不是前者,而是后者。哲學辯證法是事物本質層面的智慧。
辯證法堅守“有—無”、“存在—不存在”之變,從“存在—現(xiàn)時”中看到“不(非)存在”,看到“過去—未來”,堅持著這個“歷史—時間”的維度。辯證法堅持全面性,避免片面性,在困難中看到希望,在幸福中看到潛伏的危機。對一個民族來說,哲學辯證法有一種歷史的嚴肅性和神圣性;失去了哲學辯證法的支撐,不可能有民族的真正振興和繁榮。對于個人思想境界而言,居安思危、臨危不懼,則是哲學辯證法帶來的啟迪;忽視了哲學辯證法的指導,必然會流于膚淺和短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