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加強生產車間人員管理,強化生產車間人員的責任意識,激勵生產車間人員圍繞工作目標積極開展工作,依據公司相關考核管理制度,結合生產車間人員的工作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 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科學、合理的原則。
3.簡明規(guī)范、易操作的原則。
第3條 適用范圍
生產車間人員量化考核管理的各項工作均應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2章 量化考核的組織與實施
第4條 量化考核方式
生產車間人員量化考核分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兩種方式。其中,定期考核為年度考核,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不定期考核由生產管理部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每年不定期考核次數不少于3次。
第5條 考核內容及權重
1.定期考核: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主要考核生產車間人員的工作業(yè)績水平、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其權重比例分配為70%、15%、15%。
2.不定期考核:由生產管理部負責實施,主要考核生產車間人員的工作業(yè)績。具體的考核指標及權重設置視崗位情況確定。
第6條 考核程序
1.定期考核的考核程序如下。
(1)生產車間人員定期考核于次年1月4日起,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啟動。
(2)1月6日前,由行政人事部與生產管理人員共同協(xié)商確定生產車間人員定期考核指標和權重。
(3)由生產車間人員的直接上級、直接下級、同級人員對照生產車間人員日常工作表現(xiàn),作出考核評價。
(4)人力資源對考核結果進行統(tǒng)計匯總,確定生產車間人員得分,并于1月15日前公布。
2.不定期考核由生產管理部對生產車間人員的工作內容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填寫檢查結果。檢查結果作為生產車間人員定期考核依據的重要來源。
第3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7條 績效考核等級設置
1.生產車間人員考核結果分為4個等級,即優(yōu)秀、一般、合格和不合格。具體的劃分標準如下。
2.考核結果中,“優(yōu)秀”的比例應不高于10%,“一般”的比例不低于60%,“不合格”的比例控制在5%左右。當各等級比例嚴重超標時,適當調整等級劃分的分數以控制等級比例。
第8條 考核結果的應用
1.考核結果應作為生產車間人員績效工資發(fā)放、崗位晉升、培訓人員選拔的重要依據。
2.連續(xù)2年定期考核結果均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級的,具有優(yōu)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3.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生產車間人員要視情節(jié)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1)生產車間人員不定期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由其直接上級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建議。
(2)連續(xù)3次不定期考核結果均為“不合格”的,其定期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可作降職、調整工作處理。
(3)連續(xù)2次定期考核結果被確定為“不合格”又不服從公司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定期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處理。
第4章 總則
第9條 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10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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