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提高房地產項目的運作效率,充分調動項目部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房地產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考核對象包括項目和個人(項目經理和項目部工作人員)。 第3條 考核時間
第2章 考核的組織管理
第4條 考核委員會
考核委員會具體負責房地產項目考核的組織管理工作,其職責包括以下內容: 1.負責對項目進行評審、項目考評工作的組織、監(jiān)督與指導等。
2.負責糾正項目考核工作中的不規(guī)范行為。
3.負責審核項目負責人制訂的項目工作計劃和項目考評指標。
4.負責審批項目考評結果。
5.負責監(jiān)督項目負責人對下屬的績效考核。
6.受理項目人員的考評申訴。
第5條 綜合部
1.組織績效考核委員會對項目實施考核。
3.對項目部的考核結果進行匯總、整理。
4.協(xié)調處理項目部績效申訴的具體工作。
5.負責為項目成員建立績效考核檔案。
第6條 項目經理
1.負責項目績效考核工作的落實。
2.負責幫助本項目成員制訂工作計劃和績效指標。
3.指導項目成員收集整理考評信息。
4.負責對所屬項目部成員進行竣工考核評價。
5.負責所屬員工的績效反饋,并幫助員工制訂績效改進計劃。
第3章 考核內容
第7條 項目經理考核指標,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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